廣東:關于征求鋼鐵、石化、水泥行業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公告(征求意見稿)
為進一步推進全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控制重點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打贏藍天保衛戰,根據《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2013〕37號)的總體部署,結合《廣東省2018年藍天保衛戰實施方案》的具體工作安排,我廳組織起草了《關于鋼鐵、石化、水泥行業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公告(征求意見稿)》及編制說明(見附件)?,F在公開征求意見,請有意見的單位或公眾在公告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提出意見。
征求意見時間:2018年4月20日-2018年5月4日。
聯系人:邱工
聯系電話:85516387
電子郵箱: 591258930@qq.com
通訊地址: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龍口西路213號
郵 編:510630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關于“打贏藍天保衛戰”“提高污染排放標準”的要求,切實加大我省重點行業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根據《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2013〕37號)的總體部署以及《廣東省2018年藍天保衛戰實施方案》的具體安排,現決定在我省鋼鐵、石化、水泥行業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執行地區
全省域范圍。
二、執行時間
(一)新建項目
自2018年6月1日起,鋼鐵、石化、水泥行業新受理環評的建設項目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
(二)現有企業
1.自2018年12月1日起,鋼鐵、水泥行業現有企業執行顆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特別排放限值;石化行業現有企業執行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特別排放限值。其中,珠三角區域自2013年4月1日起新受理的鋼鐵、石化、水泥行業環評項目,繼續執行《關于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公告》(環境保護部公告 2013年第14號)的相關規定。
2.經批復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或排污許可證有更嚴格排放控制要求的,按更嚴格要求執行。
三、其他要求
(一)各級環保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上述要求審批新建項目,確保滿足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
(二)現有企業應采取有效措施,在規定期限內達到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要求。逾期仍達不到的,有關主管部門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要求責令改正或限制生產、停產整治,并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關閉。
附件: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國家標準
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國家標準
序號 標 準 名 稱 標 準 編 號
1 鐵礦采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 GB 28661-2012
2 鋼鐵燒結、球團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GB 28662-2012
3 煉鐵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GB 28663-2012
4 煉鋼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GB 28664-2012
5 軋鋼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GB 28665-2012
6 鐵合金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 GB 28666-2012
7 石油煉制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 GB 31570-2015
8 石油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 GB 31571-2015
9 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GB 4915-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