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各地的藍天保衛戰相關計劃及實施細則
9月7日北京市發布了《北京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北京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正式發布實施。“三年行動計劃”提出,到2020年,北京市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在“十三五”規劃目標基礎上進一步提高,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比2015年減排30%以上;重污染天數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同時,按照“同步改善、功能區趨同”的原則,確定了各區細顆粒物(PM2.5">PM2.5)年均濃度等目標。
天津印發《天津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作戰計劃(2018—2020年)》。計劃要求,實施重點行業深度治理全覆蓋。按照國家要求,對25個重點行業全面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強化治污減排;新建項目嚴格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火電、鋼鐵、石化、化工、有色(不含氧化鋁)、水泥行業現有企業以及在用鍋爐,自2018年10月1日起,執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和揮發性有機物特別排放限值;焦化行業現有企業通過實施提標改造,自2019年10月1日起執行特別排放限值。2018年,印發實施天津市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2019年底前,完成全市22套公共煤電機組冷凝脫水深度治理。完成全市389臺燃氣鍋爐低氮改造,2018年9月底前完成222臺,2019年9月底前完成167臺;到2020年10月,全市燃氣鍋爐基本完成低氮改造。2020年9月底前,建成區生物質鍋爐實施超低排放改造。按照國家要求,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等綜合整治工作,其中2018年10月底前完成改造的鋼鐵企業,根據污染績效排放水平,合理降低秋冬季錯峰生產時間和限產比例。對開發區、工業園區、高新區等進行集中整治,確保穩定達標改造,減少工業集聚區污染。
內蒙古環保廳公布了《內蒙古自治區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并公開征求意見。《方案》提出,經過三年努力,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大幅減少,PM2.5濃度明顯降低,重污染天數明顯減少,大氣環境質量明顯改善,人民的藍天幸福感明顯增強。到2020年,地級及以上城市[1]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達到83.8%,細顆粒物(PM2.5)未達標地級及以上城市[2]濃度較2015年下降12%;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較2015年分別減少11%、11%;提前完成“十三五”環保約束性目標任務的城市,要保持和鞏固改善成果;尚未完成的,要確保全面實現“十三五”環保約束性目標。
寧夏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2018年-2020年)(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稿提出,2018年底前,全區30萬千瓦及以上公用燃煤發電機組、10萬千瓦及以上自備燃煤發電機組全部實現超低排放,其他火電企業(含自備電廠)全部達到特別排放限值要求。2020年,全區所有火電機組(含自備電廠)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推動實施鋼鐵等行業超低排放改造,鼓勵粗鋼產能200萬噸以上鋼鐵企業實施超低改造。
吉林省人民政府發布了《吉林省落實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方案要求:到2020年,全省地級及以上城市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達到80%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率控制在1.5%以下;PM2.5年均濃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已提前達到環境空氣質量目標的市(州),要保持和鞏固改善成果;尚未完成的,要確保完成。
河北印發《河北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方案》。方案要求,到2020年10月,全省焦化行業全部完成深度治理,達到超低排放標準。2020年,全省符合改造條件的鋼鐵企業全部達到超低排放標準;符合條件的焦化、鋼鐵企業完成有色煙羽治理。實施電廠深度治理。在原有燃煤機組超低排放基礎上,進一步優化運行管理,完善治污設施,提高去除效率,實施電廠有色煙羽治理。2018年,結合機組檢修計劃,有序開展城市主城區及環境空氣敏感區燃煤電廠有色煙羽治理試點工程;2019年底前,全省具備深度減排改造條件的燃煤機組完成深度治理,達到相關標準要求。
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關于山西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通知指出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比2015年下降20%以上,11個設區市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和優良天數比例完成國家下達目標,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力爭二氧化硫平均濃度較2015年下降50%左右。
山東印發《山東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作戰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氣污染防治規劃三期行動計劃(2018—2020年)》。方案要求,全省推動實施鋼鐵等行業超低排放改造。7個傳輸通道城市城市建成區內焦爐要實施爐體加罩封閉,并對廢氣進行收集處理。自2020年1月1日起,全省全面執行《山東省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第四時段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
浙江印發《浙江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公開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稿提出,推動實施鋼鐵等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城市建成區內焦爐實施爐體加罩封閉,并對廢氣進行收集處理。強化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管控。大力淘汰關停環保、能耗、安全等不達標的30萬千瓦以下燃煤機組。淘汰鎮海電廠4臺共86萬千瓦和舟山電廠2臺共26萬千瓦煤電機組,按計劃淘汰其他燃煤熱電機組。對于關停機組的裝機容量、煤炭消費量和污染物排放量指標,允許進行交易或置換,可統籌安排建設等容量超低排放燃煤機組。
江西省政府印發《關于印發江西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的通知》。通知正式印發江西版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根據計劃,2018年,江西全省PM2.5平均濃度控制在44微克/立方米以內;可吸入顆粒物(PM10)濃度持續下降;全省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別較2015年削減10.1%、7.3%。2019年,全省PM2.5平均濃度控制在42微克/立方米以內,2018年和2019年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完成國家下達目標。到2020年,全省PM2.5平均濃度較2015年下降12%,控制在39.6微克/立方米以內;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到92.8%;PM10濃度明顯下降;全省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均較2015年削減12%。
湖南印發《湖南省“藍天保衛戰”實施方案(2018—2020年)》。方案提出,推進火電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2018年完成7臺燃煤發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實現全省30萬千瓦及以上火電機組全覆蓋;到2019年,完成燃煤小火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到2020年,全面推進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完成燃氣發電、垃圾發電和生物質發電機組脫硝改造。
陜西省政府網站正式公開《陜西省鐵腕治霾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方案(2018-2020年)》以下簡稱《方案》,根據方案,陜西省大氣污染治理還存在四方面的問題,一是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不優,二是復合型大氣污染特征愈加明顯。三是聯防聯控的合力仍需加強。四是對大氣污染成因的研究比較薄弱。今后3年將以PM10、PM2.5防治為重點,協同推進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等臭氧前體污染物控制。到2020年,全省設區市優良天數比例達到80.3%,PM2.5濃度較2015年下降15%,PM10濃度明顯下降,重污染天數明顯減少,二氧化氮濃度上升和臭氧污染加重的趨勢得到遏制,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年均濃度基本達到國家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
《廣東省打贏藍天保衛戰行動方案(2018-2020年)(征求意見稿)》日前印發。方案指出:到2020年,全省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到92.5%,細顆粒物年均濃度控制在33微克/立方米以下,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各地級以上市達到國家空氣質量二級標準,深圳細顆粒物年均濃度降至25微克/立方米。實施協同減排,進一步減少主要污染物排放,到2020年,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減排完成國家“十三五”工作要求,相對于2015年分別下降5.4%、3%和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