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19年底前全省鋼鐵水泥玻璃焦化行業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河南省推進工業結構調整打贏污染防治
攻堅戰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豫發〔2018〕19號)和《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堅戰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切實打好工業領域污染防治攻堅戰,加快工業結構調整,促進工業綠色化轉型,實現高質量發展,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落實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和省委十屆六次全會決策部署,立足能源原材料大省實際,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發展理念,牢牢把握“綠色減量、創新提質”轉型方向,推行更嚴更高的環保、能耗、安全、質量、技術等標準,著力壓減過剩和低效產能,著力推進智能化、綠色化改造,著力發展先進制造,著力推進動能轉換,加快形成高效、清潔、低碳、循環的綠色制造體系,實現經濟發展同生態文明建設的統一。
(二)總體目標。到2020年年底,全省規模以上企業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23%以上,單位工業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25%以上,VOCs(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比2015年下降10%以上,工業綠色發展理念普遍落實,污染物排放總量大幅減少,重點行業清潔生產全面實施,工業企業綠色化、智能化改造大幅提升,工業綠色制造體系初步形成。
二、調整優化產業布局
(一)優化產業布局。
1.時間節點:2020年年底前調整優化不符合生態環境功能定位的產業布局、規模和結構。
2.主要任務:
(1)嚴格落實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及煤炭消費減量目標任務、污染物排放等總量控制要求,加強重點區域、重點流域、重點行業和產業布局規劃環評,調整優化不符合生態環境功能定位的產業布局、規模和結構,嚴格控制重點流域、重點區域環境風險項目。
(2)加強產業集聚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工業園區等集中整治,限期進行達標改造,有序退出與主導產業發展沖突的企業。
(3)修訂河南省承接產業轉移指導目錄,不得承接不符合環保政策、產業政策的過剩產能和落后產能。
3.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生態環境廳配合落實。
(二)深入推進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和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
1.時間節點: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中小型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和存在重大風險隱患的大型企業搬遷改造工作。2022年年底前城市建成區重污染企業分類完成就地改造、退城入園或關閉退出任務。
2.主要任務:
(1)指導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按照國務院和省政府總體部署,深入推進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實行“一企一策一檔”分類推進。對就地改造企業實施技術改造,全面提升安全、環保水平;對異地遷建企業逐步搬遷進入省定涉及化工的產業集聚區,積極支持企業向省外轉移;對關閉退出企業,2018年年底前要切斷工業用水、用電和清除原料、產品,2020年年底前清除生產設備并進行土壤修復。
(2)深入推進城市建成區重污染工業企業搬遷改造,2018年年底前,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要按照城市功能分區,結合城市規劃調整,制定建成區重污染企業對標改造、關停、轉型、搬遷計劃并向社會公開,對未按計劃執行的企業予以停產。對城市建成區的重污染工業企業搬遷改造,要加強政策支持引導,發揮企業主體作用,分步分類,明確范圍、時序和方式,積極有序推進。
3.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廳、應急管理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自然資源廳、省政府國資委配合落實。
(三)大力推動重點行業布局調整。
1.時間節點:2020年年底前基本實現重點行業企業規模化、產業集群化和裝備大型化。
2.主要任務:
(1)支持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深入分析產業現狀,按照“有所為有所不為”原則科學確定主導產業,實施傳統產業兼并重組、退城入園和優化布局,改變“小、散、亂”狀況,加快企業規模化、產業集群化和裝備大型化。
(2)鼓勵鋼鐵企業積極參與全國鋼鐵行業跨地區、跨所有制兼并重組,重點區域城市鋼鐵企業要采取徹底關停、轉型發展、改造升級、省外搬遷等方式推動轉型發展,全省整合建設2個大型鋼鐵聯合企業,發展一批“專、精、特”且規模適中的鋼鐵企業。
(3)依托洛陽、鞏義、長葛市等鋁加工產業集聚區,大力發展鋁精深加工、再生利用,建設有影響力的千億級鋁加工產業集群。
(4)以河南能源化工集團為主體,建設濮陽、鶴壁、永城、義馬市4個國內一流的現代煤化工基地;以合成氨骨干企業為主體,打造河南晉開化工、昊華駿化、心連心化工、金山化工4個以多聯產精細化工產品為主導的標桿企業。
(5)支持水泥骨干企業搭建產能整合平臺,利用市場化手段推進聯合重組,主動壓減競爭乏力的過剩產能。
(6)支持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大力推動焦炭、鑄造、炭素、耐火材料、鐵合金、棕剛玉等產業整合,加快集中集群集約發展。
3.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廳、省政府國資委配合落實。
三、加大過剩和落后產能壓減力度
(一)嚴格行業準入。
1.時間節點:2020年年底前全省原則上禁止新建、擴建單純新增產能的產能過剩產業項目,禁止新增化工園區。
2.主要任務:
(1)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要加強區域、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按要求完成“三線一單”(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環境準入清單)編制工作,明確禁止和限制發展的行業、裝備、工藝和產業目錄。
(2)全省原則上禁止新建、擴建單純新增產能的鋼鐵、電解鋁、水泥、玻璃、傳統煤化工(甲醇、合成氨)、焦化、鑄造、鋁用炭素等產能過剩的傳統產業項目,禁止耐火材料、陶瓷等行業新建、擴建以煤炭為燃料的項目和企業。
(3)全省禁止新增化工園區,一律不批在園區外新建化工企業,對園區內環境基礎設施不完善或長期不能穩定運行的企業一律不批新改擴建化工項目。
(4)對鋼鐵、水泥、電解鋁、玻璃等行業不再實施省內產能置換,可根據需要實施骨干企業內部改造升級的裝備大型化置換。
3.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廳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配合落實。
(二)加大產能壓減力度。
1.時間節點:2020年年底前全面淘汰退出達不到標準的落后產能和不達標企業。
2.主要任務:
(1)依法制訂更加嚴格的環保、能耗、質量、安全、技術等綜合標準,全面淘汰退出達不到標準的落后產能和不達標企業。
(2)淘汰未按時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鋼鐵產能,嚴防“地條鋼”死灰復燃。
(3)加大獨立焦化企業淘汰力度,在全省范圍內淘汰炭化室高度在4.3米及以下的焦爐,實施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以鋼定焦”,力爭到2020年年底煉焦產能與鋼鐵產能比達到0.4左右。
(4)退出中心城區電解鋁產能,淘汰單廠規模20萬噸/年以下產能。
(5)淘汰不符合環保、安全要求的獨立炭素企業,退出10萬噸/年以下的獨立鋁用炭素企業。
(6)淘汰固定床間歇式煤氣化爐,退出單套裝置30萬噸/年以下的合成氨產能。
(7)淘汰2000噸/日及以下通用水泥熟料生產線,直徑3米及以下水泥粉磨裝備。
(8)實施棕剛玉、陶瓷、耐火材料、磚瓦窯、鑄造等高排放行業達標整治,對不能達到相關標準、改造升級無望的企業,依法依規實施停產限產、關停退出。
3.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別落實。
(三)強化“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
1.時間節點:2020年年底前徹底整治“散亂污”企業。
2.主要任務:
(1)貫徹國家“散亂污”企業及集群整治標準,依法依規持續開展“散亂污”企業動態清零行動,采取關停取締、整合搬遷、整改提升等方式開展分類整治。
(2)支持列入整合搬遷、整改提升范圍的“散亂污”工業企業實施升級改造,堅決關停用地、工商手續不全并難以通過改造達標的污染企業;限期治理能夠達標改造的企業,逾期一律依法關停。
(3)建立省、市、縣、鄉四級聯動監管機制,加強環境監管和巡查檢查,實行拉網式排查和清單式、臺賬式、網格化管理,堅決杜絕“散亂污”企業項目建設和已取締的“散亂污”企業向鄉村轉移、死灰復燃。
3.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廳、市場監督管理局、工業和信息化廳配合落實。
(四)實施工業企業錯峰生產。
1.時間節點:2020年年底前不斷深化差異化錯峰生產,嚴禁“一刀切”。
2.主要任務:
(1)全面落實《河南省綠色環保調度制度(試行)》,加大秋冬季工業企業生產調控力度,加強錯峰生產督導檢查,嚴禁采取“一刀切”方式實施錯峰生產。對評為綠色環保引領企業的,原則上不再實施錯峰生產。
(2)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要結合本地產業結構和企業污染排放績效情況,針對鋼鐵、建材、鑄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業實施差異化錯峰生產,將錯峰生產方案細化到企業生產線、工序和設備,并在排污許可證上注明。對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類的企業,要提高錯峰限產比例或實施停產。
3.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別落實。
四、強化工業節能減排
(一)實施工業企業煤炭減量替代。
1.時間節點:2020年年底前力爭全省煤炭消費總量比2015年下降15%左右。
2.主要任務:
(1)統籌煤炭消費減量短期和長期目標,重點壓減焦炭、鋼鐵、有色、化工、建材等行業低效產能,大幅削減煤炭消費量。
(2)嚴格落實《河南省耗煤項目煤炭消費替代管理辦法(暫行)》,所有新建、改建、擴建耗煤項目一律實施煤炭減量或等量替代。對重點城市實行1.5倍減量替代,對上一年度空氣質量排名后3位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實行2倍減量替代。對未完成上年度煤炭消費減量目標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實施耗煤項目區域限批。
(3)新建高耗能項目單位產品(產值)能耗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3.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生態環境廳配合落實。
(二)開展工業窯爐治理專項行動。
1.時間節點:2020年年底前基本取締燃煤熱風爐,基本淘汰熱電聯產供熱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燃煤加熱、烘干爐(窯);淘汰爐膛直徑3米以下燃料類煤氣發生爐。
2.主要任務:
(1)制定工業窯爐綜合整治實施方案,開展拉網式排查,建立各類工業窯爐管理清單。
(2)按照“主體移位、切斷連接、清除燃料、永不復用”標準,按時按要求淘汰不符合規定的工業窯爐。
(3)凡不能達標排放的工業爐窯,一律依法實施停產整治。鼓勵工業窯爐使用電力、天然氣等清潔能源或由周邊熱電廠供熱。
3.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落實。
(三)實施重點企業深度治理專項行動。
1.時間節點:2019年年底前全省鋼鐵、鋁用炭素、水泥、玻璃、焦化、電解鋁行業力爭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2.主要任務:
(1)加大鋼鐵、鋁用炭素、水泥、玻璃、焦化、電解鋁等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實施力度,重點行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VOCs全面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
(2)完成鋼鐵、建材、有色、焦化、鑄造等行業和鍋爐物料運輸、生產工藝、堆場環節的無組織排放治理,建立管理臺賬;實現對易產生粉塵的粉狀、粒狀物料及燃料的密閉儲存,對達不到要求的堆場依法依規進行處罰,并停止使用。
(3)開展有色金屬冶煉及再生鉛、鉛酸蓄電池等行業企業含重金屬無組織廢氣排放污染治理,確保廢氣中重金屬污染物持續、穩定達標排放。
3.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配合落實。
(四)實施VOCs專項整治。
1.時間節點:2020年年底前VOCs排放總量比2015年下降10%以上,完成制藥、農藥、煤化工(含現代煤化工、煉焦、合成氨等)、橡膠制品等化工企業VOCs治理。
2.主要任務:
(1)加大制藥、農藥、煤化工(含現代煤化工、煉焦、合成氨等)、橡膠制品等化工企業VOCs治理力度,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業企業要入園區,實行區域內VOCs排放等量或倍量削減替代。
(2)新建、改建、擴建涉VOCs排放項目應加強廢氣收集,安裝高效治理設施。
(3)禁止建設生產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劑型涂料、油墨、膠粘劑等項目。
(4)全面取締露天和敞開式噴涂作業,有條件的工業集聚區建設集中噴涂工程中心。
3.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市場監督管理局、農業農村廳配合落實。
(五)強化節能環保標準約束。
1.時間節點:2020年年底前力爭100家企業(產品)進入國家水效、能效“領跑者”名單和節能機電設備(產品)目錄、“能效之星”產品目錄。
2.主要任務:
(1)嚴格行業規范、節能監察,在鋼鐵、水泥、化工、玻璃、焦化、有色等重點行業執行最新環保排放標準并進行多頻次、標準嚴格的節能專項監察,實現對重點高耗能行業節能監察全覆蓋。
(2)實施能效“領跑者”制度,開展能效對標達標活動,發布重點用能行業能效“領跑者”名單,積極向國家推薦工業節能技術裝備和“能效之星”產品。
(3)嚴格執行電解鋁、鐵合金、電石、燒堿、水泥、鋼鐵、黃磷、鋅冶煉8個行業差別化電價政策,鼓勵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根據產業結構調整、污染防治攻堅要求,擴大差別化電價政策實施范圍,提高實施標準。
3.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廳配合落實。
五、強化工業節水
(一)提高企業用水效率。
1.時間節點:持續推進。
2.主要任務:
(1)嚴格執行國家工業節水標準,大力推廣國家鼓勵的工業節水工藝、技術和裝備,開展水效“領跑者”引領行動,引導和支持重點工業企業開展水效對標達標活動,持續提高鋼鐵、石化、化工、印染、造紙和食品等高耗水行業用水效率。
(2)產業集聚區、專業園區等工業園區應加快配套建設集中供水設施,工業園區內不再審批企業自備井,原有企業自備井應限期關閉停用。
3.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省水利廳、生態環境廳配合落實。
(二)提升產業集聚區污水處理水平。
1.時間節點:2020年年底前產業集聚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穩定達標運行。
2.主要任務:
(1)新建、升級省級產業集聚區要同步規劃、建設污水集中處理等設施。
(2)現有省級產業集聚區建成區域必須實現管網全配套,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必須穩定達標運行,同時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裝置;加快推進其他各類、各級園區污水管網和集中處理設施建設。
(3)排污單位對污水進行預處理后向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放的,應符合集中處理設施的接納標準。
3.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生態環境廳配合落實。
六、加強工業資源綜合利用
(一)推進固體廢物處理處置及綜合利用。
1.時間節點:力爭2020年年底前全省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80%以上,年新增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能力2300萬噸。
2.主要任務:
(1)開展大宗工業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在濮陽市、平頂山市寶豐縣、南陽市鎮平縣開展靜脈產業園試點。
(2)建設一批工業資源綜合利用基地,大力推進煤矸石、尾礦、冶煉渣、粉煤灰、爐渣、工業副產石膏、赤泥、化工廢渣等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對不能資源綜合利用的,要強化固體廢物環境污染防治,嚴格落實“三防”(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措施,防止對大氣、水體、土壤環境造成污染。屬于危險廢物的,應交由具有相應處置資質的危險廢物經營單位進行處置利用,切實保障環境安全。
(3)發布再生資源綜合利用規范企業名單,大力推進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和鉛酸蓄電池回收處置工作,推進水泥窯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和工業固體廢棄物示范試點工作。指導開展工業固體廢物資源綜合利用評價,落實綜合利用稅收優惠政策。
3.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生態環境廳、應急管理廳按職責分別落實。
(二)加強重金屬行業企業綜合整治。
1.時間節點:2020年年底前全省重點行業的重點重金屬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12%。
2.主要任務:加強重金屬企業排查整治和環境監管,對廢水、廢氣處理設施逐步進行升級改造,切斷重金屬污染物進入農田的途徑。對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依法進行停產治理或關閉。
3.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配合落實。
七、加快推進綠色化智能化改造
(一)以智能制造為引領深入實施“三大改造”。
1.時間節點:2020年年底前力爭推廣應用機器人20000臺以上,建設智能化示范生產線1000條以上,全省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發展水平進入全國第一方陣,智能轉型走在全國前列。
2.主要任務:
(1)實施智能化改造,引導鋼鐵、化工、有色、建材、生物醫藥等行業實施“機器換人”、生產線智能化改造,提升企業對關鍵耗能設備工序、排污治理工序的數據智能化采集、分析處理能力和水平。
(2)實施綠色化改造,對標綠色工廠、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綠色產品標準,建立綠色制造評價機制,爭創國家級綠色工廠、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綠色產品,促進綠色生產和綠色消費。到2020年年底全省累計創建綠色工廠100家、綠色園區10個。
(3)實施技術改造,推動企業廣泛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促進產品創新和品牌建設,到2020年年底實現全省2.2萬家規模以上企業普遍完成新一輪技術改造。
3.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廳配合落實。
(二)大力開展重點行業清潔生產。
1.時間節點:到2020年年底實現重點行業重點用能企業強制性清潔審核全覆蓋。
2.主要任務:
(1)全面落實《清潔生產審核辦法》,實現鋼鐵、有色、建材、化工等行業重點用能企業以及使用有毒有害原料進行生產或在生產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的企業強制性清潔審核全覆蓋,加強造紙、焦化、氮肥、毛皮制革、印染、有色金屬、原料藥制造、電鍍等水污染物排放行業重點企業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全面推進清潔生產改造。
(2)推動規模以上企業按照國家鼓勵發展的清潔生產技術、工藝、設備和產品導向目錄,開展自愿性清潔生產審核。
(3)推進各類園區循環化改造、規范發展和提質增效。
3.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工業和信息化廳、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別落實。
八、培育壯大先進制造和綠色制造業
(一)積極壯大主導產業和新興產業。
1.時間節點:2020年年底前建成在全國具有重要地位的先進制造業強省,培育形成20個左右千億級新興產業集群。
2.主要任務:
(1)深入推進轉型發展攻堅,以裝備制造、新型材料制造、電子制造等重點攻堅產業為抓手,健全“一個行業、一套工作班子、一個工作方案、一抓到底”工作機制,分行業抓好50戶骨干企業、100戶“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100個重大項目,強核補鏈、提質增效、培育品牌,做優做強裝備制造、食品制造兩大萬億級產業,打造萬億級新型材料制造產業,培育電子制造、汽車制造核心競爭力,建設在全國具有重要地位的先進制造業強省。
(2)聚焦新能源及網聯汽車、智能傳感器、智能終端、智能制造裝備、生物醫藥等產業,結合推動重點區域產業戰略轉型,省市聯動超前謀劃布局,集中要素資源配置,培育一批具有高成長性、能夠支撐未來發展的新興產業。
3.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配合落實。
(二)大力發展新能源汽車產業。
1.時間節點:2020年年底前建成具有較強競爭力的新能源汽車產業基地,黨政機關及公共機構購買的新能源汽車占當年配備更新總量的比例不低于50%。
2.主要任務:
(1)完善動力電池產業鏈,加快新型動力電池關鍵技術研發及產業化;推動新能源汽車整車及核心零部件跨越提升,大力發展新能源汽車整車及動力總成;加快發展便捷智能充電基礎設施,完善配套設施和運營服務體系。
(2)積極推廣清潔能源運輸裝備、裝卸設備,原則上全省新增公交車輛、市政環衛車輛全部純電動化。
3.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科技廳、事管局配合落實。
(三)大力發展節能環保產業。
1.時間節點:2020年年底前培育50家左右十億級重點節能環保企業。
2.主要任務:
(1)壯大綠色產業規模,發展節能環保產業、清潔生產產業、清潔能源產業,培育發展新動能。
(2)積極支持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節能環保龍頭企業及河南省節能減排科技創新示范企業,支持企業技術創新能力建設、加快掌握重大關鍵核心技術,促進大氣治理重點技術裝備等產業化發展和推廣應用。
(3)開展綠色交通建設試點,推進節能降碳技術創新與應用,重點推進交通運輸廢舊路面材料循環利用。
(4)積極推行節能環保整體解決方案,加快發展合同能源管理、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社會化監測等新業態,培育一批高水平、專業化節能環保服務公司。
3.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廳、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省交通運輸廳、科技廳配合落實。
九、加強組織領導,強化政策保障
(一)夯實工作責任。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對本地推進工業結構調整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負總責,要加強組織領導,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工業結構調整實施方案,落實任務舉措。工業企業是實施工業結構調整的責任主體,要搶抓機遇、積極主動,嚴格依法依規實施綠色化轉型。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廳等省直有關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加強指導,完善相關政策措施。
(二)強化政策支持。綜合運用市場機制、經濟手段、法治辦法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動企業轉型發展。加強與國家相關部門溝通協調,積極爭取中央財政資金、稅收、綠色信貸、政府采購等支持政策。統籌使用先進制造業發展資金和基金,支持企業實施智能化、綠色化和技術改造,符合條件的納入示范項目給予支持。對納入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和城市建成區重污染工業企業搬遷改造范圍的重點項目,鼓勵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制定政策,在財政、稅收、資金、土地等方面給予支持。
(三)加強引導激勵。加強工業結構調整典型引導,推廣有關省轄市、省直管縣(市)結構調整、動能轉換典型經驗,對綠色化、智能化標桿企業加大宣傳推廣力度。制定推進工業結構調整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責任清單和考核辦法,考核結果納入環境污染攻堅戰績效考評內容。各省直有關部門和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分別于每年1月15日、7月15日前將工作落實情況報省環境污染治理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工業和信息化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