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印發2019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推進方案
日前,河南印發2019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推進方案。方案提出,開展非電行業提標治理及開展工業爐窯專項治理,2019年年底前鋼鐵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具體要求如下:
1.鋼鐵行業。2019年年底前,全省符合條件的鋼鐵企業完成提標治理,其中,鋼鐵燒結煙氣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其他生產工序分別不高于10、50、200毫克/立方米。
2.水泥行業。2019年年底前,全省符合條件的通用水泥熟料企業完成提標治理,水泥窯廢氣在基準氧含量10%的條件下,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逃逸排放濃度分別不高于10、35、100、8毫克/立方米。生產能力2000噸/日及以下、列入淘汰范圍的生產線,可不再實施提標改造。
3.焦化行業。2019年年底前,全省符合條件的焦化企業完成提標治理,焦爐煙氣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不高于10、35、100毫克/立方米;其他工序顆粒物排放濃度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已列入“以鋼定焦”淘汰范圍的焦化企業,可不再實施提標改造。
4.電解鋁行業。2019年年底前,全省符合條件的電解鋁企業完成提標治理,電解槽煙氣顆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濃度分別不高于10、35毫克/立方米。
5.碳素行業(含石墨)。2019年年底前,全省符合條件的碳素(含石墨)企業完成提標治理,煅燒、焙燒工序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不高于10、35、100毫克/立方米。生產能力10萬噸/年以下、列入淘汰范圍的獨立鋁用碳素生產線,可不再實施提標改造。
6.平板玻璃、電子玻璃行業。2019年年底前,全省符合條件的平板玻璃和電子玻璃企業完成提標治理,玻璃熔爐煙氣在基準氧含量8%的條件下,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不高于30毫克/立方米、150毫克/立方米、400毫克/立方米。
對已有明確轉型轉產、退城入園、關閉退出規劃的企業,可不再實施深度提標治理。對逾期未完成深度治理的鋼鐵、水泥、碳素、焦化、電解鋁、玻璃、耐材企業,研究納入懲罰性電價政策范圍。
開展工業爐窯專項治理
1.全面摸底排查。2019年3月底前,研究制定全省工業爐窯綜合整治實施方案,依據熔煉爐、熔化爐、燒結機(爐)、焙(煅)燒爐、加熱爐、熱處理爐、干燥爐(窯)、煉焦爐、煤氣發生爐等9類,開展拉網式排查,建立工業爐窯詳細管理清單,按照“淘汰一批,替代一批,治理一批”的原則,分類實施提升整治。對未列入排查清單的工業爐窯,全部納入秋冬季錯峰停產清單。(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配合)
責任處室(局):工業處
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2.淘汰落后爐窯。京津冀傳輸通道城市基本淘汰有色行業燃煤干燥窯、燃煤反射爐,以煤為燃料的熔鉛鍋和電鉛鍋;基本淘汰熱電聯產供熱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燃煤加熱、烘干爐(窯)。(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廳配合)
責任處室(局):工業處
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3.實施達標治理。嚴格執行國家工業爐窯行業排放標準和《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41/1066—2015),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所有工業爐窯達標整治;高爐煤氣、焦爐煤氣實施精脫硫改造,煤氣中硫化氫濃度小于20毫克/立方米。(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配合)
責任處室(局):工業處
完成時限:持續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