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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力做好2022-2023年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深入打好秋冬季藍天保衛戰,完成全年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任務。現結合《山東省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行動計劃(2021-2025年)》《青島市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行動計劃(2021-2025年)》等方案,及國家、省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部署、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
從煤炭消費壓減、民用清潔散煤推廣、清潔取暖建設、建設工地揚塵整治、加強道路保潔管理、建筑垃圾運輸揚塵整治、交通工程揚塵整治、港口運輸和揚塵整治、給水排水揚塵整治、綠化和園林揚塵整治、強化油品質量監管、強化環境污染治理綜合執法等十二項重點工作著手,多措并舉,求真務實,全面推進2022-2023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在鞏固今年全市環境空氣質量改善成果的基礎上,推進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為2023年環境空氣質量保障工作打下堅實基礎。
二、專項整治工作任務
(一) 煤炭消費壓減
嚴格控制新增耗煤項目,堅決淘汰落后產能,加快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提升能源利用效率,發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明確相關職能部門的責任分工,落實責任,完善監測,強化監督考核,加快推進煤炭消費壓減工作。統籌做好煤炭消費壓減與穩增長、保民生工作,完成省下達的煤炭消費壓減任務。(單項方案詳見附件1)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各相關職能部門配合,各區(市)政府負責落實。
(二)民用清潔散煤推廣
按照“宜氣則氣、宜電則電、宜煤則煤、宜熱則熱”的原則,對于沒有集中供暖條件以及電代煤、氣代煤無法覆蓋的區域,推廣使用“清潔煤炭+節能環保爐具”的模式,用優質無煙煤、清潔型煤等清潔煤炭替代高污染民用散煤。鼓勵有條件的區(市)早日實現散煤清零。(單項方案詳見附件2)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各相關職能部門配合,各區(市)政府負責落實。
(三)清潔取暖建設
堅持把清潔取暖建設作為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按照“企業為主、政府推動、居民可承受”的方針,堅持“以供定改、先立后破”,宜氣則氣、宜電則電、宜可再生能源則可再生能源,積極構建綠色、節約、高效、協調、適用、安全的清潔取暖體系。2022年,城區(縣城)計劃新增集中供熱面積600萬平方米,農村地區計劃新增清潔取暖改造13.07萬戶;城區(縣城)既有公共建筑能效提升68萬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233萬平方米、農房節能改造0.7萬戶、新建超低能耗建筑10萬平方米。(單項方案詳見附件3)
責任單位:市住房建設局牽頭,各相關職能部門配合,各區(市)政府負責落實。
(四)建設工地揚塵整治
壓緊壓實建設、施工、監理等工程項目參建各方揚塵防治主體責任和屬地主管部門監管職責,全面落實房屋建筑、市政(地鐵)公用、房屋拆除等工地揚塵防治措施。大力推進綠色智慧工地建設,加強信息化技術在施工現場揚塵污染防治工作中應用,提高工地揚塵治理智慧化水平。強化執法監管,實施全過程、差異化和精細化管理,推動我市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單項方案詳見附件4)
責任單位:市住房建設局牽頭,各相關職能部門配合,各區(市)政府負責落實。
(五)加強道路保潔管理
持續提升城市道路精細化保潔水平。落實道路清掃保潔分級作業規范,重點道路、重要區域推行全時段保潔、一體化保潔、立體化保潔,全力提升重點區域、道路人行道、背街小巷、廣場步行道等地清掃質量,確保城市道路機械化清掃率100%、沖洗率達到85%以上。(單項方案詳見附件5)
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局牽頭,各相關職能部門配合,各區(市)政府負責落實。
(六)建筑垃圾運輸揚塵整治
嚴抓建筑垃圾處置核準,確保核準車輛全部安裝密閉裝置。強化建筑垃圾運輸監管及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建筑垃圾運輸未密閉、撒漏揚塵行為,全力遏制運輸揚塵現象。(單項方案詳見附件6)
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局牽頭,各相關職能部門配合,各區(市)政府負責落實。
(七)交通工程揚塵整治
壓實各方主體責任,強化監督檢查,提升施工揚塵精細化管控水平,全市公路、水運及港區內倉儲物流類項目(土建部分)建設工地嚴格落實揚塵污染防治措施,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推動我市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提升。(單項方案詳見附件7)
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各相關職能部門配合,各區(市)政府負責落實。
(八)港口運輸和揚塵整治
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大氣污染綜合治理相關文件要求,持續優化港口貨物運輸結構,大力發展多式聯運等清潔運輸模式;強化港區散貨裝卸、施工現場及道路揚塵管控,嚴格落實噴淋、苫蓋、清掃、灑水、車輛沖洗等抑塵措施,減輕港口貨物運輸及揚塵污染對大氣環境的影響,確保完成全市大氣污染防治目標任務,切實做好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工作。(單項方案詳見附件8)
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山東港口青島港集團有限公司負責落實。
(九)給水排水工程揚塵整治
嚴格落實揚塵防治工作的相關要求,采取多項措施,做好市政給水排水工程揚塵整治治理工作,嚴格落實工地周邊施工圍擋、路面硬化、出入車輛沖洗、土(石)方施工濕法作業、渣土車輛密閉運輸等揚塵污染防治有關要求,健全揚塵污染管控長效機制,進一步改善區域大氣環境質量。(單項方案詳見附件9)
責任單位:市水務局牽頭,各相關職能部門配合,各區(市)政府負責落實。
(十)綠化和園林揚塵整治
以公園城市建設和創建全國文明典范城市為契機,堅持“因地制宜、適地適綠、提升品質、經濟實用”的原則,加強城市裸露土地(現狀綠地和規劃綠地)綠化和園林工程揚塵防治工作,盡快實現城市裸露土地植被全覆蓋,提升城市綠化水平,有效減少園林工程揚塵,改善城區生態環境,增強市民綠色獲得感和幸福感。(單項方案詳見附件10)
責任單位:市園林和林業局牽頭,各相關職能部門配合,各區(市)政府負責落實。
(十一)強化成品油質量監管
加強生產、流通環節成品油質量監管,加強監督抽查和快速檢測,保持生產流通環節全市成品油質量合格率達到98%以上,嚴厲查處生產、銷售不合格成品油違法行為。(單項方案詳見附件11)
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各相關職能部門配合,各區(市)政府負責落實。
(十二)強化環境污染治理綜合執法
以改善我市環境空氣質量為核心,統籌調配全市生態環境執法力量和執法資源,強化排污許可“一證式”監管執法,加大涉氣重點工業企業執法監管力度,幫扶企業提升污染防治工作水平,增強企業自覺守法意識,依法查處各類生態環境違法行為,全面推進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促進完成空氣質量改善目標任務。(單項方案詳見附件12)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相關職能部門配合,各區(市)政府負責落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監督考核。市生態環境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全市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的組織領導和部署,每月對各項工作進展情況進行總調度,各有關成員單位根據分工對牽頭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調度評比,每月25日上報牽頭工作調度情況以及工作開展最好和最差區(市)各2個,市環委辦將在全市生態環境重點工作視頻會上,對各區(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通報。各區(市)建立相應的組織領導機制,負責本轄區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部署推進。對因主觀原因對上級督導發現的突出問題解決緩慢、污染防治攻堅目標任務未完成的各級部門、區(市)政府、鎮(街),將按照《山東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量化問責規定(暫行)》,對相關問題責任人實施問責。
(二)重視督導幫扶,促進工作做實做細。各單項方案牽頭部門要明確工作任務、工作目標完成時間和責任單位。要對具體量化可操作的措施完成情況進行督導幫扶和壓力傳導,對發現的秋冬季大氣污染突出問題,要注重深挖根源、頂層設計,組織指導各區(市)政府在規定時限內解決。各區(市)政府要切實承擔起落實各項具體工作任務的責任,從細從嚴發現和解決問題,對已完成整改的突出問題,要強化事后監管,舉一反三,防止反彈。
(三)提高認識,加強輿情引導和宣傳教育。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是一項關系民生的重大政治任務,也是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產業轉型升級的重要抓手。各部門要從政治高度上重視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充分認識做好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加大各級財力對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支持力度,全力保障各項工作落實到位。各單位要通過新聞媒體面向社會各界廣泛宣傳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宣傳典型做法,發揮示范引導作用。形成政府引導、企業自律、公眾參與的良性可持續性發展氛圍,凝聚社會共識,為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附件:1.青島市2021-2022年煤炭消費壓減工作方案
2.青島市2022年民用清潔散煤推廣工作方案
3.青島市2022年清潔取暖建設實施工作方案
4.青島市2022-2023年秋冬季建設工地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5.青島市2022-2023年秋冬季道路保潔管理工作方案
6.青島市2022-2023年秋冬季建筑垃圾運輸 揚塵整治工作方案
7.青島市2022-2023年秋冬季交通工程揚塵整治工作方案
8.青島市2022-2023年秋冬季港口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運輸和揚塵管控方案
9.青島市2022-2023年秋冬季市政給水排水工程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10.青島市2022-2023年秋冬季園林揚塵防治工作方案
11.青島市2022-2023年秋冬季成品油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方案
12.青島市2022-2023年秋冬季大氣污染治理攻堅暨綜合執法行動工作方案
青島市生態環境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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