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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政策全文:
河北省委省政府出臺
《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
日前,省委、省政府出臺《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
良好生態環境是實現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內在要求,是增進民生福祉的優先領域。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落實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和省委九屆五次、六次、七次全會及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大會工作部署,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改善生態環境質量,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提升河北省生態文明水平,建設新時代經濟強省、美麗河北,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精神,結合河北省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深刻認識河北省生態環境保護面臨的形勢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生態文明建設作為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重要內容,謀劃開展了一系列根本性、長遠性、開創性工作,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從實踐到認識發生了歷史性、轉折性、全局性變化。
全省各級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以前所未有的決心和力度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在治理污染、修復生態中加快營造良好人居環境,全省上下形成全面發力、群策群力、決戰決勝的攻堅態勢,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取得明顯成效,超額完成國家“大氣十條”目標任務,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深入實施,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進展順利,產業結構不斷優化,節約資源、綠色發展有效推進,生態環保領域改革全面深化,省以下生態環境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基本完成,環境監管執法日益強化,督察問責成為常態,全社會生態環境法治觀念不斷增強,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制度體系加快形成,美麗河北建設取得積極成效,人民群眾對生態環境改善的獲得感大幅增強。
雖然河北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形勢依然十分嚴峻,生態環境敏感脆弱,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還面臨不少困難。大氣污染依然較重,八大水系總體呈中度污染,結構性、布局性污染問題仍較突出,環境風險隱患不同程度存在;環境治理基礎薄弱,污水和垃圾收集處理不足,污水處理設施不健全,固體廢物管理處置和資源化利用能力欠缺;
環境保護責任落實還不到位,一些地方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對生態環境保護重視不夠,企業偷排偷放、違法排污、超標排污現象時有發生。重污染天氣、黑臭水體、垃圾污水、危險廢物、生態破壞和環境損害等問題成為重要的民生之患、民心之痛,成為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瓶頸制約,成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明顯短板,生態環境保護任重道遠。
當前,河北省生態文明建設正處于壓力疊加、負重前行的關鍵期,已進入提供更多優質生態產品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的攻堅期,也到了有條件有能力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的窗口期。總書記對河北知之深、愛之切,十分關心關注河北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當好首都政治“護城河”,是黨中央交給河北的重大任務,是全省人民的熱切期盼,是京津冀協同發展的必然要求。必須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堅持目標需求導向、質量導向和問題導向,統籌推進、標本兼治、攻堅克難,以更加堅定的決心、更加務實的作風、更加精準的舉措、更加嚴密的法治,集中打好一系列標志性的重大戰役,推動污染治理大見效,促進生態環境大改善,加快補上生態環境短板,為人民群眾創造良好生產生活環境。
二、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
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集中體現了我們黨的歷史使命、執政理念、責任擔當,深刻回答了為什么建設生態文明、建設什么樣的生態文明、怎樣建設生態文明等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有力指導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
堅持生態興則文明興。建設生態文明是關系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根本大計,功在當代、利在千秋,關系人民福祉,關乎民族未來。
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保護自然就是保護人類,建設生態文明就是造福人類。必須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像保護眼睛一樣保護生態環境,像對待生命一樣對待生態環境,推動形成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現代化建設新格局,還自然以寧靜、和諧、美麗。
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保護生態環境就是保護生產力,改善生態環境就是發展生產力。必須堅持和貫徹綠色發展理念,平衡和處理好發展與保護的關系,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堅定不移走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
堅持良好生態環境是*普惠的民生福祉。環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麗,藍天也是幸福。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重點解決損害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提供更多優質生態產品。
堅持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體。必須按照系統工程的思路,構建生態環境治理體系,著力擴大環境容量和生態空間,全方位、全地域、全過程開展生態環境保護。
堅持用*嚴格制度*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保護生態環境必須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必須構建產權清晰、多元參與、激勵約束并重、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讓制度成為剛性約束和不可觸碰的高壓線。
堅持建設美麗中國全民行動。美麗中國是人民群眾共同參與共同建設共同享有的事業。必須加強生態文明宣傳教育,牢固樹立生態文明價值觀念和行為準則,把建設美麗中國化為全民自覺行動。
堅持共謀全球生態文明建設。生態文明建設是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重要內容。必須同舟共濟、共同努力,構筑尊崇自然、綠色發展的生態體系,推動全球生態環境治理,建設清潔美麗世界。
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推進美麗中國建設、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必須用以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要教育廣大干部增強“四個意識”,樹立正確政績觀,把生態文明建設重大部署和重要任務落到實處,讓良好生態環境成為人民幸福生活的增長點、成為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支撐點、成為展現新時代美麗河北良好形象的發力點。
三、總體目標和基本原則
(一)總體目標。到2020年,生態環境質量總體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大幅減少,環境風險得到有效管控,生態環境保護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相適應。
具體指標:到2020年,全省設區城市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較2015年下降28%以上,較2017年下降15%以上,達到55微克/立方米,全省空氣質量平均優良天數比率達到63%以上;其中細顆粒物(PM2.5)未達標城市(以2015年度計)平均濃度較2015年下降29%以上,較2017年下降16%以上,達到58微克/立方米以下。
全省地表水Ⅰ—Ⅲ類水體比例達到48.7%以上,劣Ⅴ類水體比例控制在25.7%以內;近岸海域水質優良(一、二類)比例達到87.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5年減少28%,化學需氧量排放量減少19%,氨氮排放量減少2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1%左右,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0%以上,重點行業重點重金屬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12%;生態保護紅線面積占比達到20.7%;全省森林覆蓋率達到36%。
通過加快構建生態文明體系,確保到2035年節約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總體形成,生態環境質量實現根本好轉,美麗河北目標基本實現。到本世紀中葉,生態文明全面提升,實現生態環境領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二)基本原則
——堅持保護優先、綠色發展。落實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硬約束,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構筑京津冀生態環境支撐區,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堅定不移走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
——強化目標需求、問題導向。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針對流域、區域、行業特點,聚焦問題、分類施策,精準治污、強力推進,不斷取得新成效,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獲得感。
——突出改革創新、治本攻堅。深化生態環境保護體制機制改革,統籌兼顧、系統謀劃,強化協調、整合力量,區域協作、條塊結合,嚴格環境標準,完善經濟政策,增強科技支撐和能力保障,提升生態環境治理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
——嚴格依法監管、鐵腕治理。完善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體系,健全生態環境保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依法嚴懲重罰生態環境違法犯罪行為。
——推進公眾參與、全民共治。政府、企業、公眾各盡其責、共同發力,政府積極發揮主導作用,企業主動承擔環境治理主體責任,公眾自覺踐行綠色生活。
四、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堅持節約優先,加強源頭管控,把調整結構、轉型升級作為治本之策,轉變發展方式,培育壯大新興產業,推動傳統產業智能化、清潔化改造,加快發展節能環保產業,全面節約能源資源,加快建立綠色生產和消費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導向,以*少的資源能源消耗、*低的污染排放、*小的生態影響協同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
(一)調整優化產業布局。對重大經濟政策、產業布局、重點區域、重點流域開展規劃環評,優化國土空間開發布局,調整優化不符合生態環境功能定位的產業布局、規模和結構嚴格控制重點流域、重點區域環境風險項目。對國家級新區和省級以上經濟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工業園區等進行集中整治,限期進行達標改造。
加快城市建成區、重點流域的重污染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2018年10月底前,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下同)政府制定專項計劃并向社會公開,原則上禁止新增化工園區。開展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環境準入清單編制工作,明確禁止和限制發展的行業、生產工藝和產業目錄,修訂完善高耗能、高污染和資源型行業準入條件。
(二)推動產業綠色轉型。認真落實工業轉型升級和戰略性新興產業三年行動計劃,大力實施“萬企轉型”行動,構建綠色產業體系。大力壓減過剩產能,嚴格執行環保、質量、技術、能耗、水耗、安全等6類嚴于國家的地方標準,嚴禁鋼鐵、水泥、煤炭、焦化、平板玻璃等行業新增產能,對確有必要新建的實施產能減量置換。堅決淘汰落后產能,妥善處置“僵尸企業”。
推動傳統產業綠色發展,對高耗能、高污染和資源型企業,開展清潔化改造,建設綠色工廠;引導企業以智能制造為重點,綜合運用互聯網、物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等新技術,推動傳統產業生產組織方式變革,降低能源消耗。大力培育發展新動能,聚焦大數據與物聯網、信息技術制造業、人工智能與智能裝備、生物醫藥健康、高端裝備制造、新能源與智能電網、新能源汽車與智能網聯汽車、新材料、先進環保、未來產業等10個重點領域,建設一批示范基地和產業集群。
著力推動創新發展,大力實施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和創新機構、眾創空間倍增計劃,改革科技計劃管理方式和科技創新資金管理使用辦法,提高創新能力。
(三)加快發展節能環保產業。構建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強化產品生命周期綠色管理。著力發展節能環保、清潔生產、清潔能源產業,發展有效農業、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大力提高節能、環保、資源循環利用等綠色產業技術裝備水平,培育發展一批骨干企業。
支持企業技術創新能力建設,加快掌握關鍵核心技術,促進環境治理重點技術裝備產業化發展和推廣應用。大力發展節能和環境服務業,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節水管理、環境第三方治理,積極探索區域環境托管服務等新模式,培育一批高水平、專業化節能環保服務公司。
(四)推進能源資源全面節約有效利用。實施能源和水資源消耗、建設用地等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實行*嚴格的耕地保護、節約用地和水資源管理制度。
實施國家節水行動,完善水價形成機制,推進節水型社會和節水型城市建設,強化用水總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區限制納污“三條紅線”,到2020年,全省萬元GDP用水量較2015年下降25%。加強工業節能管理,大力推廣先進節能技術,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積極推廣民用節能、雙蓄、調峰家用電器,提高能源綜合利用水平。嚴格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和城市開發邊界,加大閑置土地處理力度。
健全節能、節水、節地、節材、節礦標準體系,大幅降低重點行業和企業能耗、物耗,推行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實現生產系統和生活系統循環鏈接。推廣煤炭清潔利用技術,提高煤炭集中利用水平。促進綠色建筑發展,鼓勵新建建筑采用綠色建材,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提高新建綠色建筑比例,推進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著力推動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工作。
提高應對氣候變化能力,加強碳排放和大氣污染物協同控制,到2020年,全省單位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20.5%。扎實推進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統籌深化低碳城市試點。
(五)引導公眾綠色生活。加強生態文明宣傳教育,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對奢侈浪費和不合理消費,推動形成節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提高全民生態文明意識,普及生態文明法律法規、科學知識,提高公共節約意識、環保意識、生態意識,形成崇尚生態文明的社會氛圍。
深化拓展“節儉養德全民節約行動”,組織開展全民節水行動,廣泛開展節約型機關、綠色家庭、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綠色企業、綠色商城、綠色餐館創建活動,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良好風尚。大力推行綠色消費,出臺快遞業、共享經濟等新業態的規范標準,推廣環境標志產品、有機產品等綠色產品。提倡綠色居住,節約用水用電,合理控制夏季空調和冬季取暖室內溫度。大力發展公共交通,鼓勵公眾自行車、步行等綠色出行。
五、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
編制實施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方案,調整優化產業結構、能源結構、運輸結構、用地結構,強化區域聯防聯控和重污染天氣應對,進一步明顯降低PM2.5濃度,明顯減少重污染天數,明顯改善大氣環境質量,明顯增強人民群眾的藍天幸福感。
2018年,全省設區城市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較2015年下降21%以上,較2017年下降6%以上,達到61微克/立方米,全省空氣質量平均優良天數比率達到57.5%以上;其中細顆粒物(PM2.5)未達標城市(以2015年度計)平均濃度較2015年下降22%以上,較2017年下降6%以上,達到64微克/立方米以下。
2019年,全省設區城市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較2015年下降25%以上,較2017年下降11%以上,達到58微克/立方米,全省空氣質量平均優良天數比率達到60%以上;其中細顆粒物(PM2.5)未達標城市(以2015年度計)平均濃度較2015年下降26%以上,較2017年下降10%以上,達到61微克/立方米以下。
(一)強化散煤治理和燃煤鍋爐整治。持續減少燃煤消費,采取綜合措施,削減煤炭消費總量,對新增耗煤項目實施減量替代,完成散煤清潔替代的區域劃定為“禁煤區”,除電煤、集中供熱和原料用煤外燃煤“清零”。2018年,全省煤炭消費總量比2015年下降7%;
2019年,全省煤炭消費總量比2015年下降8.4%;
到2020年,全省煤炭消費總量比2015年下降10%左右。多渠道拓展天然氣氣源,加快推進外電入冀工程建設。提升清潔能源比重,拓寬清潔能源消納渠道,大力發展非化石清潔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積極開展淺層地熱能及地熱、風電、光伏和生物質能源利用試點項目建設,促進用能結構日趨合理。
落實好可再生能源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政策,加強開發建設與輸送消納協同管理,到2020年基本解決棄風、棄光問題。堅持因地制宜,多措并舉,宜電則電、宜氣則氣、宜煤則煤,加快實施冬季清潔取暖,積極推進風電、光伏發電、光熱能、淺層地熱能與地熱能等能源供給取暖方式。
加快天然氣產供儲銷體系建設,建設中石化鄂安滄一期工程、中海油蒙西煤制氣管線、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氣公司新建曹妃甸LNG外輸管線、中石油中俄東線;建設儲氣設施項目37個,總規模22.65萬水立方米,滿足全年日均5天、采暖季日均3天用氣需求;加強管網互聯互通,保證氣源供應。在清潔能源不能覆蓋的地方推廣潔凈煤,建立市縣鄉潔凈煤保供責任體系,不得燃燒劣質散煤。
到2020年,8個傳輸通道城市的平原地區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強化劣質散煤管控,嚴控工業和民用燃煤質量,嚴厲打擊銷售(包括網上銷售)和使用劣質散煤違法行為,到2020年底,全省散煤煤質網點抽檢覆蓋率達到100%。加快燃煤鍋爐綜合整治,基本淘汰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對35蒸噸/小時以上保留燃煤鍋爐進行提標改造,達到超低排放標準,推廣清潔有效燃煤鍋爐。
(二)著力推進工業企業達標排放和重點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深入實施工業企業排放全面達標行動,強化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治理,開展常態化執法檢查,對超標排放的企業嚴懲重罰。開展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集中整治,減少排放總量和強度,建立監測監管體系,實行自動在線監控。
到2020年,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比2015年下降20%。開展大氣氨排放控制試點。實施重點行業超低排放改造,以鋼鐵、焦化等行業為重點,對標世界一流水平,制定實施大氣污染物超低排放地方標準,對具備改造條件的企業實施超低排放改造。
城市建成區焦爐實施加罩封閉,對廢氣進行收集處理。在燃煤電廠全部實現超低排放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污染物去除效率,實施有色煙羽治理,使排放績效達到世界先進水平。
(三)大力調整產業結構和空間布局結構。堅定不移化解過剩產能,運用市場化、法治化手段,深入開展鋼鐵、煤炭、水泥、平板玻璃、焦炭去產能攻堅行動,加大排放高、污染重的煤電機組淘汰力度,增加外購電比例,逐步關閉企業自備燃煤電廠,2018-2020年,全省壓減退出鋼鐵、煤炭、平板玻璃、水泥、焦炭、火電產能分別為4000萬噸左右、3000萬噸、2300萬重量箱、500萬噸、1000萬噸、150萬千瓦。
加快城市建成區、重點流域的重污染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加快調整不符合生態環境功能定位的產業布局、產業規模和產業結構,重點推進鋼鐵、焦化、石化、建材、醫藥、紡織、火電等行業退城搬遷改造。
2020年底前,設區市主城區或縣城及周邊具備條件的鋼鐵企業基本完成退城搬遷,沒有搬遷意愿或不具備搬遷價值和條件的,要逐步關停或轉型轉產;鼓勵焦化、鑄造、玻璃企業全部退出主城區,沙河市主城區內平板玻璃生產線全部退出。
(四)徹底整治“散亂污”企業。全面整治“散亂污”企業及集群,實行拉網式排查和清單式、臺賬式、網格化管理,制定整治和驗收標準,堅決關停取締一批、整改提升一批、搬遷入園一批,推動企業向工業園區集中。定期開展“回頭看”,堅決防止死灰復燃和虛假整改。
對用地、審批手續不全并難以通過改造達標的污染企業堅決關停;對可以通過改造達標的企業限期治理,逾期治理或拒不治理的依法關停。2018年底全面完成整治工作,到2019年開展排查整治追責問責專項行動,實現“散亂污”企業徹底“清零”。
(五)打好機動車(船)污染治理攻堅戰。以開展柴油貨車超標排放專項整治為抓手,統籌開展油、路、車治理和機動車(船)污染防治。抓緊治理柴油貨車污染,推動貨運經營整合升級、提質增效,加快規;l展、連鎖化經營。嚴格落實機動車污染防治屬地管理責任,嚴厲打擊生產銷售排放不達標車輛、排放檢驗機構檢測弄虛作假等違法行為。
完善機動車遙感監測網絡,建立“天地車人”一體化機動車排放監控系統,通過遙感監測等技術手段加大對入省、過境重型柴油車現場抽測力度。加快淘汰老舊機動車。試點開展高排放車后處理改造升級,滿足改造條件的重型柴油車安裝顆粒物捕集器和催化還原裝置。
建立機動車排放違法聯合處罰和責任追究機制,實行“環保取證、公安處罰,交通運輸部門監督維修”。嚴格落實重點用車企業(自有或日用20輛以上重型柴油車的企業)和物流企業的治污責任,督促其建立機動車環保達標保障體系,并定期向當地環保部門報告使用車輛環保達標情況,鼓勵使用清潔能源和新能源車,嚴禁使用不達標車輛。
2018年9月底前,全省供應符合國六標準的車用汽油和車用柴油;自2019年1月1日起,實現車用柴油、普通柴油和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軌”。內河和江海直達船舶必須使用硫含量不大于10毫克/千克的柴油。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和使用非標車(船)用燃料行為,徹底清除黑加油站點。
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和船舶污染防治。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摸底調查,劃定非道路移動機械低排放控制區,嚴格管控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2019年底前完成。嚴格實施船舶和非道路移動機械大氣排放標準,鼓勵淘汰老舊船舶、工程機械和農業機械。
加快推進港口綠色發展,鼓勵靠港船舶使用岸電。改善道路貨運結構,提高鐵路貨運能力和運輸比例,2020年底前,鐵路貨運比例較2017年增長40%,鋼鐵、電力、焦化等重點企業要加快鐵路專用線建設,充分利用已有鐵路專用線能力,大幅提高鐵路運輸比例,2020年鐵路運輸比例達到50%以上。完善碼頭設施和集疏港體系建設,2018年底前,全面實行集疏港煤炭鐵路運輸,秋冬季唐山、秦皇島、黃驊港口全面禁止重型柴油貨運汽車運輸。
2020年采暖季前,唐山、黃驊港口的礦石、焦炭等大宗貨物原則上主要改由鐵路運輸。提高港口集裝箱鐵路集疏港比例。加快推進“4+2”城市繞城公路建設。加快推進城市建成區新增或更新的公交、環衛、郵政、出租、通勤、輕型物流配送車輛使用新能源車或清潔能源汽車,傳輸通道城市2020年達到80%,其中石家莊市城市建成區公交車全部更換為新能源汽車。
(六)深化揚塵污染綜合治理。持續開展城市建筑施工揚塵整治,全面達到建筑工地周邊圍擋、物料堆放覆蓋、土方開挖濕法作業、路面硬化、出入車輛清洗、渣土車輛密閉運輸“六個百分之百”要求,實現視頻監控和PM10在線監測并聯網。
制定建筑施工揚塵管理辦法,建立完善監管機制。實施城市土地硬化和綠化,對城市公共區域、城鄉接合部、臨時閑置土地、城區道路兩側和城區河道兩側的裸露土地采取以綠化為主的覆蓋措施。
加強道路揚塵綜合整治,提高城市道路和干線公路機械化清掃率,對重點城市的重點路段建立揚塵定期檢測制度。加強工業企業料堆場管理,督促企業落實料堆場揚塵防治措施。積極推進露天礦山揚塵污染整治,對責任主體滅失礦山跡地進行修復綠化。
(七)開展秸稈和垃圾露天焚燒專項治理。按照“標本兼治、疏堵結合,屬地管理、源頭控制,及時處置、嚴厲打擊”的原則,建立健全秸稈禁燒網格化監管機制。在全省平原地區安裝視頻監控和紅外報警系統,實現全方位、全覆蓋、無縫隙監管。
加大以產業化為重點的秸稈有效綜合利用力度,控制秸稈粉碎直接還田比重,提高秸稈能源化、飼料化、基料化、原料化水平,綜合利用率保持在95%以上。嚴禁露天焚燒垃圾和工業下腳料,開展國省干道、鐵路沿線、城鎮周邊以及其他重點區域、敏感區域垃圾集中整治行動。
(八)實施國土綠化攻堅行動。大力弘揚塞罕壩精神,開展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全面提升國土綠化水平,2018至2020年,全省完成營造林1667萬畝。以2022年北京冬奧會張家口賽區為重點,加快推進張家口全域綠化;
圍繞建設雄安新區綠色生態宜居新城,在雄安新區營造城市森林30萬畝,在保定、廊坊、滄州3市相關縣完成京津保生態過渡帶造林綠化100萬畝。全面構建太行山——燕山防護林體系,完成造林綠化350萬畝。在冀中南平原和冀東沿渤海地區以生態防護為主,完成造林綠化130萬畝。
(九)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加強與京津及周邊地區重污染天氣聯合會商和聯防聯控,統一預警分級標準、信息發布、應急響應,適度提前采取應急減排措施,有效降低污染程度。
制定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指導意見,完善應急預案,明確政府、部門和企業的應急責任,科學確定重污染期間管控措施和污染源減排清單。指導公眾做好重污染天氣健康防護。加強預測預報預警能力建設,2018年底前,省級預報中心具備7天空氣質量預報能力并精確到各城市。
采暖季節,對傳輸通道城市鋼鐵、焦化、建材、鑄造、化工等重點行業企業,按照排放績效水平實施差別化錯峰生產,載入排污許可證,嚴禁“一刀切”。對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服務業和實現超低排放的優質工業企業(只限于實現超低排放的生產線或設備),原則上不實施錯峰生產。
重污染天氣期間,對鋼鐵、焦化、有色、電力、化工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產品運輸的重點企業,實施錯峰運輸。實施夏季高溫時段臭氧超標控制措施,開展涉VOCs企業錯時生產試點工作。到2020年,全省平均重污染天數比2015年減少25%。
六、著力打好碧水保衛戰
深入實施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嚴格落實河長制湖長制,堅持污染減排和生態擴容兩手發力,加快工業、農業、生活污染源和水生態系統整治,統籌飲用水、工業和生活污水、黑臭水體、河流湖庫、地下水、近岸海域、納污坑塘等8類水體治理,開展雄安新區及白洋淀流域環境綜合整治,加大渤海綜合治理力度,保障飲用水安全,消除城市黑臭水體,減少污染嚴重水體和不達標水體,為京津冀協同發展提供有力的水環境支撐。
2018年、2019年地表水Ⅰ—Ⅲ類水體比例分別達到44.6%和47.3%以上;2018年、2019年劣Ⅴ類水體比例分別下降至35.1%和29.7%以下;化學需氧量排放量2018年、2019年較2015年分別減少14%、17%,氨氮排放量2018年、2019年較2015年分別減少15%、17%。
(一)打好水源地保護攻堅戰。推進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和規范化建設工作,全面排查和整治縣級及以上城市水源保護區內的違法違規問題,2018年底前完成設區城市地表水型水源地保護區環境整治工作,2019年底前成縣級及以上城市水源地保護區環境整治工作。
強化南水北調水源地及沿線生態環境保護,保障輸水河流水質安全。深化地下水污染防治,到2020年,質量極差的地下水比例控制在5%以內。做好飲用水水源風險防范,到2020年,單一水源供水的地級城市必須建設備用水源或應急水源,城市公共供水普及率達95%,縣城達到90%。
加強水源水、出廠水、管網水、末梢水的全過程管理。定期監(檢)測、評估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供水單位供水和用戶水龍頭水質狀況,2018年起,縣級及以上城市至少每季度向社會公開一次。以國家地下水監測工程為基礎,完善全省地下水水環境監測網絡,提升飲用水水源水質全指標監測、水生生物監測、地下水環境監測、化學物質監測及環境風險防控能力。
(二)開展城鎮污水和黑臭水體專項治理。實施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三年行動,加快補齊城鎮污水收集和處理設施短板,盡快實現污水管網全覆蓋、全收集、全處理。完善污水處理收費政策,各地要按規定將污水處理收費標準盡快調整到位,原則上應補償到污水處理和污泥處置設施正常運營并合理盈利。
到2019年,全省所有重點鎮具備污水處理能力,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95%,縣城污水處理率達到90%。2018年,現有城鎮污水處理廠全部穩定達標排放,到2020年,大清河流域、子牙河流域、黑龍港及運東流域等執行地方排放標準的區域,現有污水處理廠完成提標改造;各市建成區基本實現污水管網全覆蓋,污水全收集、全處理。持續推進排水管網雨污分流改造,加強城市初期雨水收集處理設施建設,有效減少城市面源污染。
全面整治城市黑臭水體。開展黑臭水體點源、面源排查整治,提升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水平,切斷農村生活污染、種植業等污染源頭;加強內源污染治理,清理河道垃圾,科學實施底泥清淤;推進城市水生態系統修復,提升城市水體自凈能力。2018年底前,各市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消除比例達到80%,縣城建成區黑臭水體基本消除。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黑臭水體整治任務,盡早全面消除黑臭水體。
(三)強化工業污水限期達標整治。推進工業企業全面達標排放,嚴格執行流域排放標準。開展涉水“散亂污”企業排查整治,推動工業企業向園區聚集,嚴格工業污染源排放情況監管,加強治污設施建設,規范治污設施運行,有效提升治污能力。
加大超標排放整治力度,對超標和超總量的企業依法查處,一律停產整治;對整治仍不能達到要求且情節嚴重的企業,由所在地政府依法責令限期關閉。依法嚴肅查處偷排偷放、數據造假、屢查屢犯的企業,對企業超標現象普遍、超標企業集中地區政府采取掛牌督辦、公開約談、區域限批等措施。2018年底前,全省重點涉水排污單位實現穩定達標排放。
強化工業集聚區水污染治理。加快完善省級工業集聚區配套管網、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和自動監控系統、視頻監控系統,2018年底前,現有省級涉水工業集聚區全部完成集中污水處理設施建設,不能按期完成的,撤銷省級經濟開發區、工業園區等資格。到2019年,全面實現工業廢水和集聚區生活污水全收集、全處理。
(四)打好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以建設美麗宜居村莊為導向,持續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行動,實現全省行政村人居環境整治全覆蓋。到2020年,全省農村人居環境明顯改善,基本形成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相適應的農村垃圾污水、衛生廁所、村容村貌治理體系,村莊環境干凈整潔有序,面源污染明顯削減,畜禽養殖廢棄物得到資源化利用,管護長效機制基本建立。
推進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實施農村生活垃圾治理三年行動,建立長效管控機制。開展農村積存生活垃圾專項清理整治,推進農村垃圾就地分類、資源化利用和處理,完善“戶分類、村收集、鄉轉運、縣處置”的農村生活垃圾治理體系。建立農村有機廢棄物收集、轉化、利用網絡體系,支持農村廢棄物綜合利用項目。2018年底,90%以上村莊建立日常維護機制,及時清掃、收集和處理農村生活垃圾;2020年,90%的村莊生活垃圾得到治理。
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突出重點區域,梯次推進,對城鎮周邊的村莊,優先選擇接入城鎮污水收集處理系統集中處理;距城鎮較遠、居住分散的村莊,加快農村生活供排水、污水收集、旱廁改造等基礎設施建設。
2020年,全省農村生活污水管控水平明顯提升,具備條件的村莊建成集中或分散的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生活污水亂排亂放得到管控;廁所糞污得到全面治理,衛生廁所普及率達到85%。
推進農村坑塘污染治理。以工業廢水、養殖廢水和混合廢水納污坑塘為重點,突出廢酸、廢油、重金屬、有機污染物等重點污染物,加快完成集中治理和生態修復,建立驗收評估標準體系,在有條件的地方積極開展農村水系連通工程建設。2019年6月底前完成納污坑塘整治。
推進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減少化肥農藥使用量,制修訂并嚴格執行化肥農藥等農業投入品質量標準,嚴格控制高毒高風險農藥使用,推進有機肥替代化肥、病蟲害綠色防控替代化學防治,積極推進廢舊農膜回收,完善廢舊地膜和包裝廢棄物等回收處理制度,到2020年,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廣覆蓋率達到90%以上,化肥、農藥使用量實現零增長,全省廢棄農膜回收利用率不低于80%,力爭實現廢棄農膜全面回收利用。
推進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堅持種植和養殖相結合,就地就近消納利用畜禽養殖廢棄物。合理布局水產養殖空間,深入推進生態健康養殖,開展重點河流湖庫及近岸海域破壞生態環境的養殖方式綜合整治。到2018年,全省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70%以上,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90%以上;到2020年,全省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75%以上,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100%。
(五)加強河流湖庫流域綜合治理。深化河流水污染防治。以灤河、白河、黎河等28條水質較好的河流(段)為重點,維護水質穩定達到Ⅲ類標準并持續改善。圍繞洨河、府河等58條重污染河流(段),強化入河排污口整治、河道垃圾清理、河流岸線管制、人工濕地建設等措施,持續攻堅,推進水環境質量顯著改善。強化37個不達標水體所在控制單元環境治理,對癥施策,完善限期達標規劃,2020年全部按期達標。
強化湖庫水質保護。秉持“從湖心到山頂”理念,建立由重點水域優先保護區、濱岸緩沖帶、陸域生態涵養區構成的分區管控體系,開展全流域污染隱患、水質狀況大排查,避免開發建設活動對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造成損害。以黃壁莊水庫、崗南水庫、桃林口水庫、西大洋水庫、王快水庫、陡河水庫、大黑汀水庫、岳城水庫等15個水質較好水庫和白洋淀、衡水湖等重要湖庫為重點,編制并實施生態環境保護方案,維護水環境質量并穩定改善。
加強生態保護修復。保證河湖濱岸的連通性,不得建設破壞濱岸緩沖帶的項目;已經損害保護功能的要建立退出機制,明確時間表。優先在白洋淀、衡水湖、崗南水庫、黃壁莊水庫等重要湖庫及其主要入湖(庫)河流推進生態緩沖帶保護修復工程、人工濕地工程和初期雨水收集處理工程建設,進一步削減入湖(庫)污染負荷。
保證合理生態流量。建立河湖生態水量保障機制,進一步健全南水北調、引黃入冀及重要跨界河流補水機制,加大河流湖庫水系連通工程建設力度,逐步消除主要河流斷流河段,恢復河流湖庫生態功能。
完善水質監測監控。建立河流湖庫全流域水質監測體系,從入境到出境,分市縣明確考核斷面和監測要求,定期通報考核,嚴格落實生態補償金扣繳制度。
(六)深入推進地下水超采治理。加強地下水管理,實施“節、引、調、蓄、管”等綜合措施,推進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以南水北調、引黃入冀補淀等現有水利工程設施為骨架,織密平原河湖水網,提高地下水漏斗區水源統籌能力和供水保障程度。全面排查機井狀況,嚴格地下水開采管理,加大機井關停管控力度,嚴禁地下水違規開采。
建立多水源統一調度機制,引足用好外調水。充分利用河流連通工程和河湖洼淀,在確保防洪安全的條件下,科學調度,做好雨洪資源利用。加大再生水、微咸水、海水淡化、雨洪水等非常規水開發利用,提高水資源承載能力,拓展超采區替代水源。
按照《南水北調東中線一期工程受水區地下水壓采總體方案》,到2020年,關停南水北調受水區集中供水范圍內的自備井1528眼。實施水資源消耗總量與強度雙控行動,推進農業、工業和城鎮節約集約用水,積極推廣中水回收利用,持續提升水資源利用效率和效益。
到2020年,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達到0.675以上;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修正值控制在10%以內,城鎮公共建筑節水器具普及率達到100%,農村達到30%;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超過85%。到2020年,退減地下水超采量51億立方米。
(七)打好渤海綜合治理攻堅戰。推動河口綜合整治。重點整治南排河、宣惠河、飲馬河、石碑河、廖家洼河等12條直接入海河流。全面整治入海污染源,規范入海排污口設置,全部清理非法排污口,禁止在二類環境功能區新設入排污口。強化陸海污染聯防聯控,加強入海河流治理與監管。實施主要污染物排海總量控制制度。到2020年,沿海城市直排海污染源全部實現穩定達標排放,全省入海河流基本消滅劣Ⅴ類水體。
推動重點海灣污染整治。嚴格控制海水養殖等造成的海上污染,推進海洋垃圾防治和清理,提升船舶和港口碼頭污染防治能力。2018年沿海港口、船舶修造廠達到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及處置設施建設要求;2019年底前,完成環渤海沿岸500米范圍內生活垃圾與固體廢物堆放點和填埋場的清除;2020年底前,實現海水養殖排水全面達標。
實施*嚴格的圍填海和岸線開發管控。統籌安排海洋空間利用活動。禁止審批新增圍填海項目,引導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項目消化存量圍填海資源,已審批但未開工的項目要依法重新進行評估和清理。
到2020年,典型受損海洋景觀得到基本恢復,全省自然岸線保有率不低于35%(不包括海島沿岸),生態紅線區面積占管轄海域面積的比例不低于25%,主要生態功能區得到治理和修復,初步實現海洋生態系統良性循環。
(八)加快雄安新區及白洋淀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以白洋淀流域水生態提升為重點,加強白洋淀流域水環境質量管理,強化雄安新區水環境生態支撐。編制實施《白洋淀流域治理實施方案(2018—2020年)》。堅持內源與外源共治、污染治理與環境監管并重、淀區治理與流域治理相結合,重點實施流域水環境治理、水資源保障、水生態修復、水功能涵養、水環境監管等工程。
實施白洋淀流域上游綜合整治。開展清淤疏浚,嚴格污染管控,強化源頭治理,大幅削減入淀河流污染負荷。建成上游山前水庫、引黃入冀補淀、南水北調中線互為補充的長效生態補水機制。
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實施礦山修復綠化,推進生態涵養林建設,提升水生態涵養與系統服務功能。到2020年,白洋淀全流域實現氮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主要入淀河流氮污染物指標明顯下降,其他指標達到地表水Ⅴ類標準。
實施雄安新區污染治理與生態修復。加大唐河污水庫及雄安新區內黑臭水體、納污坑塘等水體整治力度,強化城鎮和農村污水垃圾、工業廢棄物、旅游污染治理管控,嚴格控制新增水污染物,有序推進淀區生態搬遷和污染治理。修復淀區濕地生態,開展清淤試點。
實施水生植物平衡收割,清除各類非法圍堤圍埝,促進水體自然流動,減輕內源性營養物負荷的積累。開展增殖放流,培育水生植物群落,逐步恢復白洋淀水域生物多樣性。到2020年,白洋淀湖心區水質穩定達到地表水Ⅲ—Ⅳ類標準。
七、扎實推進凈土保衛戰
全面實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以改善土壤環境質量為核心,以保障農產品質量和人居環境安全為目標,圍繞土壤污染狀況詳查、農用地安全利用、化肥農藥使用量零增長、污染地塊風險管控、重金屬重點行業污染源排查整治、固體廢物規范化管理資源化利用、嚴禁洋垃圾入境、嚴厲打擊非法傾倒處置危險廢物等重點領域,抓好源頭防控,注重風險管控,全面排查調查,強化執法監管,加強跟蹤評估考核,健全長效管理機制,推進全省土壤環境質量持續改善,讓人民群眾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一)強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復。加快推進全省土壤污染狀況詳查,2018年底前,完成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根據土壤污染程度,組織開展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建立全省耕地土壤環境質量檔案,嚴格實施分類管理。
2020年底前,編制完成耕地土壤環境質量分類清單。加大優先保護類耕地保護力度,確保面積不減少,質量不下降;著力推進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復,降低農產品超標風險;加快推動重度污染耕地種植結構調整和退耕還林還草,嚴禁在重度污染耕地種植食用農產品。
組織開展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2018年,各市、雄安新區建立污染地塊名錄和開發利用負面清單。2020年底前,完成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強化污染地塊再開發利用的規劃、供地管理,建立污染地塊聯動監管機制,將建設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要求納入用地規劃和供地管理,嚴格控制用地準入。
嚴格土壤污染重點行業企業搬遷改造過程中拆除活動的環境監管,建立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列入名錄且未經治理修復或治理修復不符合相關標準的地塊不得作為住宅和商業、學校、醫療、養老機構等公共設施用地,堅決杜絕“毒地”開發。
對暫不開發利用或現階段不具備治理修復條件的污染地塊,嚴格風險管控。以影響農產品質量和人居環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問題為重點,有序開展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技術應用試點。
(二)開展土壤環境重點污染源整治。組織開展涉重金屬重點行業污染源排查整治,以耕地重金屬污染問題突出區域和鉛、鋅、銅等有色金屬采選及冶煉集中區域為重點,聚焦涉鎘、鉛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組織全面排查,實施綜合治理。對治理整改后仍不能穩定達標的企業,依法責令停產、關閉。
各市對照省下達的重金屬減排任務,制定年度重金屬減排計劃,確保2020年底前全省重點行業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12%以上。嚴格建設項目環境準入,對區域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繼續上升的地方,停止審批新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的建設項目。
強化空間布局優化與管理,禁止在居民區、學校、醫療和養老機構等周邊新建有色金屬冶煉、焦化等行業企業。嚴格控制在優先保護類耕地集中區域新建有色金屬冶煉、石油加工、化工、焦化、電鍍、制革、制藥、鉛酸蓄電池行業企業。結合區域功能定位和土壤污染防治需要,科學布局城鄉生活垃圾處理、危險廢物處置、廢舊資源再生利用等設施和場所。
(三)健全垃圾處理處置體系。加快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與改造,推進實施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和安全處置,做好石家莊、邯鄲市等國家確定的生活垃圾強制分類試點工作。全力推進垃圾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創新體制機制,大力發展垃圾焚燒發電。
到2020年,實現所有設區城市和縣城生活垃圾處理能力全覆蓋,完成全部非正規垃圾堆放場(點)整治。石家莊市建成區實現原生垃圾“零填埋”,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其他設區市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8%以上;縣城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3%以上。
重點發展生活垃圾焚燒發電技術,鼓勵區域共建共享焚燒處理設施,積極發展生物處理技術,合理統籌填埋處理技術,推進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試點,鼓勵開展利用建筑垃圾生產建材等資源化利用示范試點。到2020年,全省城鄉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占無害化總能力的50%以上。
(四)加強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加快推進固體廢物進口管理制度改革,從嚴審查、大幅減少固體廢物進口種類和數量,力爭2020年底前基本實現固體廢物零進口。
加大海上和非設關地打私工作力度,加強進口固體廢物入境前檢驗檢疫和海關查驗工作,對開展裝卸、倉儲進口固體廢物業務的場所全面排查整治,凡不符合規范要求、不達標的一律暫停辦理進口業務,全面封堵洋垃圾偷運入境通道。
嚴格固體廢物管理。結合污染源普查,全面調查工業固體廢物產生情況,篩選產生量大的地區、重點行業和重點企業,建立固體廢物類別和處置流向清單。選擇有基礎的城市開展“無廢城市”試點,推動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對廢棄電池、快遞包裝等新型污染源,推行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健全回收利用體系。
調查、評估重點工業行業危險廢物產生、貯存、利用、處置情況,聚焦涉危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重點企業,組織開展危險廢物環境隱患專項排查整治,完善危險廢物管理制度,建立信息化智能監管體系,實施全過程監管。
依法打擊危險廢物非法轉移傾倒和處理處置等違法犯罪行為,推進廢酸、皮革廢物、廢鉛蓄電池、醫療廢物和工業污泥等處置利用能力建設,淘汰一批規模小、技術工藝落后、處置種類單一、布局不合理、污染防治設施不符合要求的危險廢物產生和經營單位,全面提升危險廢物自行處置利用水平,加快推進危險廢物處置經營單位整合改造。
到2020年,全省醫療廢物集中收集和集中處置率達到100%。評估有毒有害化學品在生態環境中的風險狀況,嚴格限制高風險化學品生產、使用、進出口并逐步淘汰、替代。
(五)加快建設土壤污染綜合防治先行區。推動雄安新區國家級土壤污染綜合防治先行區和石家莊市欒城區、辛集市省級土壤污染綜合防治先行區建設。探索構建農用地分類管理制度,率先開展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探索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聯動監管機制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風險評估、治理修復活動全過程監管模式,率先開展暫不開發利用污染地塊管控區域劃定并采取管控措施;探索重金屬污染減排和監管模式,率先推進涉重金屬行業污染治理;探索完善土壤污染防治投融資機制,率先開展重點行業企業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
到2020年,土壤污染綜合防治先行區建設取得明顯成效,基本建立科學、有效、完善的土壤污染防治體系,為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發揮示范引領作用。
八、加快生態保護與修復
劃定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優化生態安全屏障體系,堅持以自然恢復為主,統籌開展全省生態保護與修復,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構建生態廊道和生物多樣性保護網絡,提升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
(一)劃定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按照應保盡保、應劃盡劃原則,將生態功能重要區域、生態功能敏感脆弱區域納入生態保護紅線,構建京津冀生態安全格局。建立生態保護紅線管控體系,完善生態保護紅線制度,制定實施生態保護紅線管理辦法、保護修復方案,嚴格生態保護紅線準入,實現一條紅線管控重要生態空間,確保生態功能不降低、面積不減少、性質不改變。
到2020年,全面完成全省生態保護紅線勘界定標,建設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平臺,完善監測監管機制,開展生態保護紅線監測預警與評估考核。
(二)推進露天礦山綜合整治。強化礦產資源規劃管控,全面完成露天礦山摸底排查,暫停新上露天礦產開發項目審批,已有露天礦山暫停擴大礦區范圍審批,對違反資源環境法律法規、規劃,污染環境、破壞生態、亂采濫挖的露天礦山,依法予以關閉;對污染治理不規范的露天礦山,依法責令停產整治,經驗收合格后方可生產,督導礦山治污設施安裝在線監控系統,對拒不停產或擅自恢復生產的依法強制關閉,到2019年底,仍不達標的依法提請縣級政府實施關閉。
對責任主體滅失的露天礦山,國土部門要加強修復綠化、減少揚塵。2018年,對所有有證露天礦山持續實施停產整治,環保不達標的一律不得恢復生產;對171處責任主體滅失礦山跡地通過修復綠化、轉型利用、自然恢復進行綜合治理。
到2019年底,合法生產的露天礦山全部實現環保措施落實、污染物達標排放,規范開采。到2020年底,責任主體滅失礦山跡地(以2015年河北省礦山環境調查成果為基數)綜合治理率達50%以上。
(三)加強自然保護地建設與管理。加強自然保護地建設,進一步豐富生物多樣性保護,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護重大工程,開展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拯救性保護行動,加快構建生態廊道和生物多樣性保護網絡。
推進自然保護區管理規范化建設,開展自然保護區范圍和功能區界限核準和勘界立標。制定河北省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提升自然保護區管理水平,強化自然保護區科學考察和管理評估,定期開展資源普查,完善相關基礎信息和數據。健全自然保護區建設和保護規劃,逐步解決自然保護區歷史遺留問題,依法依規解決自然保護地內礦業權合理退出問題。
加快建立健全各類自然保護地保護制度,對生態嚴重退化區域實行封禁管理,穩步推進退耕還林還草和退牧還草,擴大輪作休耕范圍。全面保護天然林,加大“三北”防護林等林業重點工程建設力度,推進土地沙化、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強化濕地保護和修復。加強休漁禁漁管理,推進渤海重點水域禁捕限捕,加強海洋牧場建設,加大漁業資源增殖放流。推動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海洋休養生息。
(四)堅決查處破壞生態行為。2018年底前,縣級及以上政府全面排查違法違規擠占生態空間、破壞自然遺跡等行為,制定治理和修復計劃并向社會公開。嚴格坡地生態管理,嚴禁在25度以上坡地開墾種植和開展土地整理。持續開展自然保護區“綠盾”監督檢查專項行動,建設衛星遙感實時監控體系,依法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限期進行整治修復。
(五)有效防范生態環境風險。針對環境污染、突發環境事件、生態系統退化等風險隱患,建立政府、企業環境社會風險化解機制,把生態環境風險納入常態化管理,系統構建事前嚴防、事中嚴管、事后處置的全過程、多層級生態環境風險防范體系,著力提升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能力。
加大生態環境風險排查整治力度,省市縣鄉村五級聯動,自下而上全面排查整治環境污染和環境風險突出問題,自上而下層層建立問題清單、整改清單、責任清單、效果清單,確保風險隱患早發現、早預警、早響應、早消除。嚴密防控垃圾焚燒、對二甲苯(PX)等重點領域生態環境風險,積極做好防范化解工作。
加強輻射安全監管,健全監管體系,完善監管機制,提升監管能力,確保萬無一失。開展病危險尾礦庫和“頭頂庫”專項整治,消除環境風險隱患。妥善處置突發環境事件,建立健全跨區域、跨部門的應急協調機制和綜合應急救援體系,分級分類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加強演練、培訓等工作。高度關注、密切跟蹤突發環境事件發展過程,防止其向社會群體性事件演變。
九、改革完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
深化生態環境保護管理體制改革,完善生態環境管理制度,加快構建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健全保障措施,增強系統性和完整性,大幅提升生態環境治理能力。
(一)完善生態環境監管體系。改變“九龍治水”的狀況,整合分散的生態環境保護職責,強化生態保護修復和污染防治統一監管,建立健全生態環境保護領導和管理體制、激勵約束并舉的制度體系、政府企業公眾共治體系。深化省以下生態環境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推進生態環境綜合執法隊伍特別是基層隊伍的能力建設。
完善農村環境治理體制,加強鄉(鎮、街道)環保所機構和隊伍建設,配齊配強力量,加快推進鄉(鎮、街道)環保所全覆蓋,健全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建立健全區域流域海域生態環境管理體制,探索跨地區、跨流域、跨海域環保監管執法,加強海洋、土壤環境和機動車污染監測監管執法力量。
各級黨委、政府加快確定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制定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在地方立法、政策制定、規劃編制、執法監管中不得變通突破、降低標準。實施生態環境統一監管。推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編制生態環境保護規劃,開展全省生態環境狀況評估,建立生態環境保護綜合監控平臺。推動生態文明示范創建、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建設活動。
嚴格生態環境質量管理。生態環境質量只能更好、不能變壞。生態環境質量達標地區要保持穩定并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不達標地的市縣政府,要于2018年10月底前制定實施限期達標規劃,向上級政府備案并向社會公開。
加快推行排污許可制度,對固定污染源實施全過程管理和多污染物協同控制,按行業、地區、時限核發排污許可證,全面落實企業治污責任,強化證后監管和處罰。到2020年,實現“一證式”管理,使排污許可制度成為固定源環境管理制度的核心制度。
健全環保信用評價、信息強制性披露、嚴懲重罰等制度。將企業環境信用信息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依法通過“信用中國”網站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監督上市公司、發債企業等市場主體全面、及時、準確披露環境信息。建立跨部門聯合獎懲機制。
(二)健全生態環境監測體系。加快建立獨立權威有效的生態環境監測體系,健全土壤環境監測體系,完善機動車遙感監測網絡,加強衛星遙感監測,著力構建天地一體化的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實現生態環境質量預報預警和質控,照適度上收生態環境質量監測事權的要求加快推進有關工作。
2018年底前,在平原地區全面建立秸稈禁燒視頻監控和紅外報警裝置;鄉(鎮)、開發區、港口作業區空氣質量監測站全部實現省級聯網,加強監督管理,實施統一考核排名;完成入境河流和出境河流斷面水質自動站建設,建立重點河流跨市界、縣界斷面監測體系;重點排污單位全部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設備,并與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聯網,依法公開環境信息。
到2019年,全省具備建站條件的跨市界、縣界河流斷面水質自動站完成建設。
到2020年,全省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基本實現大氣、水、土壤環境質量和重點排污單位、自然保護區和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全覆蓋,建立生態環境監管大數據平臺,各級各類監測數據實現互聯共享,監測與監管協同聯動。
加強監測數據質量保障體系建設。制定全省環境監測能力建設方案,加強省市縣環境監測能力建設,著力解決全省各級環境監測機構用房、監測資質、監測用車和工作經費等問題,加強人員培訓,提高監測隊伍專業化水平。建立“誰出數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責任追溯制度,落實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制度。準確界定各類弄虛作假行為和相應處罰措施。開展環境監測質量專項檢查,嚴肅查處人為干擾、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等行為。建立排污單位環境監測數據真實性自我舉證制度,確保監測設施安全穩定運行。加強對第三方環境監測和運維單位的監督管理,建立誠信和質量檔案并向社會公開,嚴厲懲處失信行為。
(三)健全生態環境保護經濟政策體系。加大各級財政投入力度,堅持投入同攻堅任務相匹配,資金投入向重點攻堅戰役傾斜,逐步建立常態化、穩定的財政資金投入機制。補齊農村環境保護政府財政投入不足的短板,市縣政府要將農村垃圾、污水治理處置運維等資金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建立完善事權與財權相統一的農村環境保護財政投入機制。
完善對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保護紅線區域等生態功能重要地區的轉移支付。落實有利于資源節約和生態環境保護的價格、稅收優惠政策,鼓勵對從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積極申請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后,實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研究出臺“散亂污”企業綜合治理激勵政策,對農村“雙代”工程、潔凈煤供應實施財政補貼政策。
完善助力綠色產業發展的價格、財稅、投資等政策。大力發展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等金融產品,建立綠色發展基金,鼓勵建立環保產業投資公司。推進社會化生態環境治理和保護。采用直接投資、投資補助、運營補貼等方式,規范支持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對政府實施的環境績效合同服務項目,公共財政支付水平同治理績效掛鉤。鼓勵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實施生態環境治理和保護。
完善居民取暖用氣用電定價機制和補貼政策。加大對節能環保產業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大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行業差別化電價水價等實施力度。全面推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發展,在環境高風險領域建立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制度,運用市場機制化解和防范環境風險。建立與京津跨省域橫向生態補償機制。
(四)健全生態環境保護法治體系。依靠法治保護生態環境,進一步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立法工作,全面增強全社會生態環境保護法治意識,用*嚴格制度*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對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嚴厲懲處,持續開展“利劍斬污”專項行動和環境執法檢查,始終保持對污染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的嚴打高壓態勢。
加快建立綠色生產消費的法規制度和政策導向。加快制定和修改環境保護、水污染防治、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生態環境監測、排污許可、揚塵管理等方面法規和規章,制定白洋淀水污染防治和環境保護條例,鼓勵各市按照立法權限先行先試在生態環境保護領域立法。
落實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部門、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聯動執法司法、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制度,完善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民事、行政公益訴訟制度,加大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檢察公益訴訟工作推進力度,加大生態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和懲處力度。
扎實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生態環境損害發現、處置、賠償、修復、監管、追責等工作機制。加強涉生態環境保護的司法力量建設。整合組建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隊伍,統一實行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加強基層綜合執法力量,提高綜合執法素質。
將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機構列入政府行政執法機構序列,落實財政保障,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統一著裝、統一標識、統一證件、統一保障執法用車和裝備。
(五)強化生態環境保護能力保障體系。增強科技支撐,開展大氣污染成因與治理、水體污染控制與治理、土壤污染防治等重點領域科技攻關,對涉及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生態環境問題開展對策性研究,對臭氧、揮發性有機物、機動車尾氣、黑臭水體、制革行業廢棄物及相關性的污染治理開展專項研究和前瞻研究,加快成果轉化與應用。
規范各市大氣污染排放源清單編制及源解析工作。實施環境承載力監測預警。完成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技術領域對外交流和務實合作。及時制修訂重點行業、重點區域、重點流域相關污染物排放地方標準,發布實施鋼鐵等行業超低排放標準和大清河流域、子牙河流域、黑龍港及運東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開展重點區域、流域、行業環境與健康調查,建立風險監測網絡及風險評估體系。健全跨部門、跨地區環境應急協調聯動機制,建立全省統一的環境應急預案備案系統。省市政府建設環境應急物資儲備庫,企業環境應急裝備和儲備物資應納入儲備體系,健全綜合應急救援體系,增強應急監測能力。
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建設規范化、標準化、專業化的生態環境保護人才隊伍,著力打造政治強、本領高、作風硬、敢擔當,特別能吃苦、特別能戰斗、特別能奉獻的生態環境保護鐵軍。按照省市縣鄉不同層級工作職責配備相應工作力量,保障履職需要,確保與生態環境保護任務相匹配。強化業務比武練兵,大規模實施干部輪訓,開展執法檢查實戰演練,提高綜合素質和監管能力。
(六)構建生態環境保護社會行動體系。提高全民生態環境保護意識,把生態環境保護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和黨政領導干部培訓體系,推進生態環境教育設施和場所建設,培育普及生態文化。公共機構尤其是黨政機關帶頭使用節能環保產品,推行綠色辦公,創建節約型機關。
搭建生態環境保護公眾參與平臺。健全生態環境新聞發布機制,充分發揮各類媒體作用,省市兩級要依托黨報、電視臺、政府網站,曝光突出環境問題、報道整改進展情況。完善環境信息公開制度,定期公布大氣、水等生態環境質量數據,加強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公開,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項目及時主動公開。
2019年底前,設區城市符合條件的環保設施和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向社會開放。強化排污者主體責任,建立重點工業企業履行主體責任承諾書制度,企業應嚴格守法,規范自身環境行為,落實資金投入、物資保障、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和應急處置主體責任,實施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計劃,依法公開排污信息。積極推行環保“領跑者”制度,鼓勵企業爭當綠色發展的模范。
推動環保社會組織和志愿者隊伍規范健康發展,引導環保社會組織依法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公益訴訟等活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保護和改善環境有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完善公眾監督、舉報反饋機制,保障舉報人合法權益,加大舉報獎勵力度,鼓勵人人爭當生態環保衛士。
十、全面加強黨對生態環境保護的領導
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是黨和國家的重大決策部署,各級黨委、政府要強化對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總體設計和組織領導,統籌協調處理重大問題,指導、推動、督促各地各部門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政策措施和省委、省政府重要決策部署。
(一)落實黨政主體責任。落實領導干部生態文明建設責任制,嚴格實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各級黨委、政府必須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政治責任,對本行政區域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及生態環境質量負總責,主負責人是本行政區域生態環境保護第一責任人,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要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壓實責任,抓好落實。
各市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至少每季度研究一次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縣(市、區)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至少每月研究一次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其他有關領導成員在職責范圍內承擔相應責任,本著“誰主管誰負責、誰牽頭誰協調、管發展管環保、管生產管環保、管行業管環保”的原則,及時研究分管領域內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把生態文明建設作為重點工作領域,開展執法檢查,定期聽取并審議同級政府工作情況報告。各級政協要充分發揮參政議政作用,圍繞生態環境保護積極建言獻策。
各市縣要建立以黨政主要負責同志為主任的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認真研究解決生態環境保護的重大問題,加強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調查研究、統籌協調、督察督辦、考核評價、獎懲問責。各地要進一步建立健全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把任務分解落實到有關單位和部門。
各相關部門要履行好生態環境保護職責,制定生態環境保護年度工作計劃和措施。各地各部門落實情況每年向省委、省政府報告。
(二)加強環境保護督察。完善省級環境保護督察制度,健全環境保護督察體系,加強環境保護督察隊伍建設,制定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實施細則,以發現和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推進高質量發展為重點,夯實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政治責任,推動環境保護督察向縱深發展。省委、省政府每兩年對各市、雄安新區開展一輪省級環境保護督察。
完善督查、交辦、巡查、約談、專項督察機制,對生態環境問題突出的重點區域、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開展專項督察。對污染防治不力或生態環境質量惡化的縣(市、區)組織開展體檢式、解剖式督察,解決“*后一公里”問題。圍繞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修復等重點工作及時開展專項督察或強化督查。
(三)建立通報排名獎懲機制。對各市縣生態環境質量、重點任務進展情況實施月度排名、定期通報,建立獎懲制度,并向社會信息公開。對大氣、水、土壤環境質量持續惡化的地區,及時予以預警提示;
對環境問題突出、污染防治工作不力的地區,予以掛牌督辦;對連續3個月未完成環境質量改善目標的地區,由省環境保護廳實施區域限批,暫停除民生與節能減排項目外的新增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的建設項目環評審批。
(四)實施目標績效考核。制定對各市黨委、人大常委會、政府以及省直有關部門、雄安新區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實施細則,對生態環境保護立法執行情況、年度工作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生態環境質量狀況、資金投入使用情況、公眾滿意程度等相關方面開展考核。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要求,對市縣的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實施單項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地方各級黨委、人大常委會、政府以及有關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獎懲任免的重要依據。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五)嚴格責任追究。對年度目標任務未完成、考核不合格的市縣、雄安新區黨政主要負責人和相關領導班子成員不得評優評先,并按程序予以追責問責。對在生態環境方面造成嚴重破壞負有責任的干部,不得提拔使用或者轉任重要職務。
對各市黨委、政府和雄安新區黨工委、管委會以及負有生態環境保護責任的省直有關部門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不堅決不徹底、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制執行不到位、污染防治攻堅任務完成嚴重滯后、區域生態環境問題突出的,對主要負責人公開約談,責成其向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檢查。
對問題突出的縣(市、區),省委、省政府或其授權的職能部門可以直接約談其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對不顧生態環境盲目決策、違法違規審批開發利用規劃和建設項目的,對造成生態環境質量惡化、生態嚴重破壞的,對生態環境事件多發高發、應對不力、群眾反映強烈的,對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沒有落實、推諉扯皮、未完成工作任務的,依紀依法嚴格問責、終身追責。
堅持“一崗雙責”“上下連責”,對落實領導責任、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不到位、不擔當、敷衍塞責、推三阻四、造成嚴重后果的,既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又追究監察人員的責任。
新思想引領新時代,新使命開啟新征程。讓我們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不忘初心、牢記使命,銳意進取、勇于擔當,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譜寫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美麗河北篇章不懈奮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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