濕電咨詢服務: 陶經理18332815001 張經理18633235200
鋼鐵行業是我省經濟發展的支柱性產業之一,也是大氣污染物排放的重要源點,推進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是推動我省鋼鐵行業高質量發展、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助力荊楚藍天保衛戰的重要舉措。根據生態環境部等五部委聯合印發的《關于推進實施鋼鐵行業超低排放的意見》(環大氣〔2019〕35號),結合我省鋼鐵行業污染物排放現狀,制定湖北省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實施方案。
一、基本原則
堅持統籌協調,系統提升。樹立行業綠色發展新標尺,采取綜合措施,通過“超低改造一批、達標治理一批、搬遷整合一批”,推動行業整體轉型升級;實施差別化環保政策,營造公平競爭、健康有序的發展環境,為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創造有利條件。
堅持突出重點,分步推進。以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為核心,圍繞打贏藍天保衛戰目標任務,根據鋼鐵企業分布、規模及環保能力,在武漢市、黃石市、鄂州市、咸寧市等地率先推進,按照穩中求進的工作總基調,綜合考慮技術、經濟、市場等條件,確定分區域、分階段改造任務。
堅持分類管理,綜合施策。根據行業排放特征,對有組織排放、無組織排放和大宗物料產品運輸,分門別類提出指標限值和管控措施;綜合采取稅收、財政、價格、金融、環保等政策,多措并舉推動實施。
堅持企業主體,政府引導。強化企業主體責任,加大資金投入,嚴把工程質量,加強運行管理,加大多部門聯合懲戒力度;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形成有效激勵和約束,增強服務意識,幫助企業制定綜合治理方案。
二、主要目標
新建鋼鐵企業:全省新建(含搬遷)鋼鐵項目原則上要達到超低排放水平。
現有鋼鐵企業:武漢市、襄陽市、宜昌市、黃石市、荊州市、鄂州市等地鋼鐵企業按《關于部分重點城市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公告》(湖北省環保廳公告2018年第2號)要求執行大氣特別排放限值。在此基礎上,加快推動現有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改造,到2021年底前,武漢鋼鐵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新冶鋼有限公司、鄂城鋼鐵有限責任公司、湖北金盛蘭冶金科技有限公司的超低排放改造取得明顯進展;到2023年底前,武漢市、襄陽市、宜昌市、黃石市、荊州市、鄂州市、咸寧市等七城市鋼鐵企業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其他地區鋼鐵企業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三、鋼鐵企業超低排放具體要求
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是指對所有生產環節(含原料場、燒結、球團、煉焦、煉鐵、煉鋼、軋鋼、自備電廠等,以及大宗物料產品運輸)實施升級改造,主要從有組織排放、無組織排放以及物料運輸等方面實施改造。
(一)有組織污染排放控制
1.指標要求。燒結機機頭、球團焙燒煙氣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小時均值分別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其他主要污染源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小時均值原則上分別不高于10、50、200毫克/立方米,具體指標限值見附表3。達到超低排放的鋼鐵企業每月至少95%以上時段小時均值排放濃度滿足上述要求。
2.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因廠制宜選擇成熟適用的環保改造技術。除塵設施鼓勵采用濕式靜電除塵器、覆膜濾料袋式除塵器、濾筒除塵器等先進工藝,推進聚四氟乙烯微孔覆膜濾料、超細纖維多梯度面層濾料、金屬間化合物多孔(膜)材料等產業化應用;煙氣脫硫應實施增容提效改造等措施,提高運行穩定性,取消煙氣旁路,鼓勵凈化處理后煙氣回原煙囪排放;煙氣脫硝應采用活性炭(焦)、選擇性催化還原(SCR)等高效脫硝技術。加強源頭控制,高爐煤氣、焦爐煤氣應實施精脫硫,高爐熱風爐、軋鋼熱處理爐應采用低氮燃燒技術;鼓勵實施燒結機頭煙氣循環。
(二)無組織污染排放控制
全面加強物料儲存、輸送及生產工藝過程無組織排放控制,在保障生產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密閉、封閉等有效措施,產塵點應按照“應收盡收”原則配置廢氣收集設施,有效提高廢氣收集率,產塵點及車間不得有可見煙粉塵外逸。強化運行管理,確保收集治理設施與生產工藝設備同步運轉。
1.物料儲存。鼓勵采用全封閉機械化料場、筒倉等物料儲存方式。石灰、除塵灰、脫硫灰、粉煤灰等粉狀物料,應采用料倉、儲罐等方式密閉儲存。鐵精礦、煤、焦炭、燒結礦、球團礦、石灰石、白云石、鐵合金、鋼渣、脫硫石膏等塊狀或粘濕物料,應采用密閉料倉或封閉料棚等方式儲存。其他干渣堆存應采用噴淋(霧)等抑塵措施。
2.物料輸送。石灰、除塵灰、脫硫灰、粉煤灰等粉狀物料,應采用管狀帶式輸送機、氣力輸送設備、罐車等方式密閉輸送。鐵精礦、煤、焦炭、燒結礦、球團礦、石灰石、白云石、鐵合金、高爐渣、鋼渣、脫硫石膏等塊狀或粘濕物料,應采用管狀帶式輸送機等方式密閉輸送,或采用皮帶通廊等方式封閉輸送;確需汽車運輸的,應使用封閉車廂或苫蓋嚴密,裝卸車時應采取加濕等抑塵措施。物料輸送落料點等應配備集氣罩和除塵設施,或采取噴霧等抑塵措施。料場出口應設置車輪和車身清洗設施。廠區道路應硬化,并采取清掃、灑水等措施,保持清潔。
3.生產工藝過程。燒結、球團、煉鐵、焦化等工序的物料破碎、篩分、混合等設備應設置密閉罩,并配備除塵設施。燒結機、燒結礦環冷機、球團焙燒設備,高爐爐頂上料、礦槽、高爐出鐵場,混鐵爐、煉鋼鐵水預處理、轉爐、電爐、精煉爐,石灰窯、白云石窯等產塵點應全面加強集氣能力建設,確保無可見煙粉塵外逸。高爐出鐵場平臺應封閉或半封閉,鐵溝、渣溝應加蓋封閉;煉鋼車間應封閉,設置屋頂罩并配備除塵設施。焦爐機側爐口應設置集氣罩,對廢氣進行收集處理。高爐爐頂料罐均壓放散廢氣應采取回收或凈化措施。廢鋼切割應在封閉空間內進行,設置集氣罩,并配備除塵設施。軋鋼涂層機組應封閉,并設置廢氣收集處理設施。
焦爐應采用干熄焦工藝。煉焦煤氣凈化系統冷鼓各類貯槽(罐)及其他區域焦油、苯等貯槽(罐)的有機廢氣應接入壓力平衡系統或收集凈化處理,酚氰廢水預處理設施(調節池、氣浮池、隔油池)應加蓋并配備廢氣收集處理設施,開展設備和管線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工作。
(三)大宗物料產品清潔運輸要求
進出鋼鐵企業的鐵精礦、煤炭、焦炭等大宗物料和產品采用鐵路、水路、管道或管狀帶式輸送機等清潔方式運輸比例不低于80%;達不到的,汽車運輸部分應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車或達到國六排放標準的汽車(2021年底前可采用國五排放標準的汽車)。
企業應通過新建或利用已有鐵路專用線、打通與主干線連接等方式,有效增加鐵路運力;對短距離運輸的大宗物料,鼓勵采用管道或管狀帶式輸送機等密閉方式運輸。
(四)污染排放監測與監控要求
按照鋼鐵工業及煉焦化學工業自行監測技術指南要求,編制自行監測方案,開展自行監測,及時向社會公開監測信息。全面加強自動監控、過程監控和視頻監控設施建設,并與生態環境及有關部門聯網。
燒結機機頭、燒結機機尾、球團焙燒、焦爐煙囪、裝煤地面站、推焦地面站、干法熄焦地面站、高爐礦槽、高爐出鐵場、鐵水預處理、轉爐二次煙氣、電爐煙氣、石灰窯、白云石窯、燃用發生爐煤氣的軋鋼熱處理爐、自備電站排氣筒等均應安裝自動監控設施。上述污染源污染治理設施應安裝分布式控制系統(DCS),記錄企業環保設施運行及相關生產過程主要參數。
料場出入口、焦爐爐體、燒結環冷區域、高爐礦槽和爐頂區域、煉鋼車間頂部等易產塵點,應安裝高清視頻監控設施。在廠區內主要產塵點周邊、運輸道路兩側布設空氣質量監測微站點,監控顆粒物等管控情況。建設門禁系統和視頻監控系統,監控運輸車輛進出廠區情況。
自動監控、DCS監控等數據至少要保存一年以上,視頻監控數據至少要保存三個月以上。
四、重點任務
(一)嚴格新改擴建項目環境準入。嚴禁違規新增鋼鐵冶煉產能,新改擴建(含搬遷)鋼鐵項目要嚴格執行產能置換實施辦法。按照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指標要求,同步配套建設高效脫硫、脫硝、除塵設施,落實物料儲存、輸送及生產工藝過程無組織排放管控措施,大宗物料和產品采取清潔方式運輸。
(二)依法依規淘汰落后產能和不符合相關強制性標準要求的生產設施。依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制定全省鋼鐵行業落后產能淘汰方案。嚴格執行質量、環保、能耗、安全等法規標準,促使一批經整改仍達不到要求的產能依法依規關停退出。列入淘汰計劃的企業或設施不再要求實施超低排放改造。嚴防“地條鋼”死灰復燃。列入去產能計劃的鋼鐵企業,需一并退出配套的燒結、焦爐、高爐等設備。
(三)有序實施現有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改造。圍繞環境空氣質量改善需求,根據全省鋼鐵企業規模、污染物排放水平及改造計劃,各地組織制定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改造進度表,按照“一廠一策”原則,逐一明確時間表和路線圖。加強對企業服務和指導,幫助企業合理選擇改進技術路線,協調解決清潔運輸等重大事項。
(四)實施鋼鐵企業全面穩定達標排放。未實施超低排放改造的鋼鐵企業,應采取治污設施升級、加強無組織排放管理等措施,確保穩定達到國家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重點城市的鋼鐵企業執行《關于部分重點城市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2號)要求。嚴格鋼鐵企業排污許可管理,加大依證監管執法和處罰力度,確保排污單位落實持證排污、按證排污的環境管理主體責任。不能按證排污的,實施限期治理,逾期仍不能滿足要求的,依法依規從嚴處罰。未取得排污許可證的,依法依規實施停產整治或責令關停。
(五)嚴格執行環境保護有關稅法。按照環境保護稅法有關條款規定,對符合超低排放條件的鋼鐵企業給予稅收優惠待遇。應稅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值低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百分之三十的,減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環境保護稅;低于百分之五十的,減按百分之五十征收環境保護稅。落實購置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抵免優惠政策。
(六)加大資金和信貸融資支持力度。根據實際情況,在分配大氣污染防治資金時統籌考慮,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鋼鐵企業給予支持。企業通過超低排放改造形成的富余排污權,可用于市場交易。支持符合條件的鋼鐵企業發行企業債券進行直接融資,募集資金用于超低排放改造等領域。
(七)實施差別化電價政策。在建立省級鋼鐵企業污染物排放績效管理體系的基礎上,研究制定行業差別化電價政策。對逾期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鋼鐵企業,可在現行目錄銷售電價或交易電價基礎上實行加價政策。
(八)實行差別化環保管理。在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對鋼鐵企業實施差別化應急減排措施。其中,橙色及以上預警期間,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燒結、球團、煉焦、石灰窯等高排放工序應采取停限產措施。未實現清潔運輸的鋼鐵企業要制定錯峰運輸方案,納入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中。
(九)強化科研技術支撐。開展鋼鐵企業與高校、科研機構、環保工程技術公司等合作,創新節能減排技術。鼓勵行業協會等搭建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改造交流平臺,促進成熟先進技術推廣應用。
五、實施保障
(一)健全領導機制。各地應將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重點項目納入打贏藍天保衛戰年度工作計劃。強化組織領導,做好監督、管理和服務工作。每年1月上旬和7月上旬,各市州相關部門將本地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進展情況、主要做法及管理臺賬及時報送省生態環境廳、省經信廳、省發改委等部門。
(二)強化企業主體責任。鋼鐵企業是實施超低排放改造的責任主體,要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要求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明確每年具體改造項目,成立以企業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的專項工作組,確保按期完成改造任務。企業應加大資金投入,嚴把工程質量,加強人員技術培訓,健全內部環保考核管理機制,確保治理設施長期連續穩定運行;企業有自備油庫的,要確保供應合格油品。寶武鋼鐵武漢鋼鐵有限公司要發揮表率作用,及時將改造目標任務分解落實到具體企業,力爭提前完成。鼓勵其他鋼鐵企業根據區域空氣質量改善需求,主動作為,提前實施超低排放改造工作。
(三)嚴格評價管理。省生態環境廳會同有關部門,按照有關地市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計劃方案,每年對上一年度超低排放改造完成情況進行評價,納入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考核評價體系。企業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連續穩定運行一個月后,可自行或委托有能力的技術機構,嚴格按照指標要求、監測技術規范等開展自行監測。穩定達到超低排放的,報送當地生態環境、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改革等部門。
建立完善依效付費機制,多措并舉治理低價中標亂象。加大聯合懲戒力度,將建設工程質量低劣的環保公司和環保設施運營管理水平低、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運維機構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簡稱“黑名單”),納入湖北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系統,并通過“信用湖北”、“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湖北)”等網站定期向社會公布;相關鋼鐵企業在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加大停限產力度。依法依規對失信企業在行政審批、資質認定、銀行貸款、上市融資、政府招投標、政府榮譽評定等方面予以限制。
(四)強化監督執法。加強日常監督和執法檢查,對不達標企業、未按證排污企業,依法依規嚴格處罰。嚴厲打擊弄虛作假、擅自停運環保設施等嚴重違法行為,依法查處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對超低排放企業,各地應建立管理臺賬,實施動態管理,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市場監管部門會同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將其納入“雙隨機一公開”重點監管范圍,定期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對不能穩定達到超低排放指標要求的,視情節取消相關優惠政策,并向社會通報。 (五)加強宣傳引導。要營造有利于開展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的良好輿論氛圍,增強企業開展超低排放改造的責任感和榮譽感。各級有關部門要積極跟蹤相關輿情動態,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對做得好的地方和企業,組織新聞媒體加強宣傳報道。各地應將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鋼鐵企業名單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解讀:《湖北省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關于推進實施鋼鐵行業超低排放的意見》(環大氣〔2019〕35號),推動我省鋼鐵行業高質量發展,助力荊楚藍天保衛戰。結合我省鋼鐵行業污染物排放現狀,2019年7月29日,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印發了《湖北省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實施方案》(鄂環發〔2019〕15號,以下簡稱《方案》),現解讀如下:
一、政策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
(二)《湖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
(三)《關于推進實施鋼鐵行業超低排放的意見》(環大氣〔2019〕35號)
(四)《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湖北省打贏藍天保衛戰行動計劃(2018-2020年)的通知》(鄂政發〔2018〕44號)
二、主要內容
(一)明確了鋼鐵超低排放改造目標 新建鋼鐵企業:全省新建(含搬遷)鋼鐵項目原則上要達到超低排放水平。 現有鋼鐵企業:武漢市、襄陽市、宜昌市、黃石市、荊州市、鄂州市等地鋼鐵企業按《關于部分重點城市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公告》(湖北省環保廳公告2018年第2號)要求執行大氣特別排放限值。在此基礎上,加快推動現有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改造,到2021年底前,武漢鋼鐵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新冶鋼有限公司、鄂城鋼鐵有限責任公司、湖北金盛蘭冶金科技有限公司的超低排放改造取得明顯進展;到2023年底前,武漢市、襄陽市、宜昌市、黃石市、荊州市、鄂州市、咸寧市等七城市鋼鐵企業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其他地區鋼鐵企業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二)提出了鋼鐵企業超低排放具體要求
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是指對所有生產環節(含原料場、燒結、球團、煉焦、煉鐵、煉鋼、軋鋼、自備電廠等,以及大宗物料產品運輸)實施升級改造,主要從有組織排放、無組織排放、物料運輸及監測監控等方面實施改造。
有組織污染排放控制:有組織排放源主要污染物達到標準限值要求;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應因廠制宜選擇成熟適用的環保改造技術。
無組織污染排放控制:全面加強物料儲存、輸送及生產工藝過程無組織排放控制,強化各項管控措施要求,產塵點及車間不得有可見煙粉塵外逸。
大宗物料產品清潔運輸要求:進出鋼鐵企業的鐵精礦、煤炭、焦炭等大宗物料和產品采用鐵路、水路、管道或管狀帶式輸送機等清潔方式運輸比例不低于80%;達不到的,汽車運輸部分應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車或達到國六排放標準的汽車(2021年底前可采用國五排放標準的汽車)。
污染排放監測與監控要求:各鋼鐵企業編制自行監測方案,開展自行監測,及時向社會公開監測信息。全面加強自動監控、過程監控和視頻監控設施建設,并與生態環境及有關部門聯網。
(三)強調了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
《方案》從嚴格新改擴建項目環境準入、依法依規淘汰落后產能和不符合相關強制性標準要求的生產設施、有序實施現有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改造、實施鋼鐵企業全面穩定達標排放、嚴格執行環境保護有關稅法、加大資金和信貸融資支持力度、實施差別化電價政策、實行差別化環保管理、強化科研技術支撐等九個方面提出了任務要求。《方案》從健全領導機制、強化企業主體責任、嚴格評價管理、強化監督執法、加強宣傳引導等五個方面強化了保障措施。
(四)制定了改造項目清單和時間進度
結合鋼鐵企業分布及污染治理實際水平,明確了全省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改造總體進度要求,針對性制定了企業超低排放改造進度表。
河北威美環保設備科技有限公司
→查看更多河北威美環保產品 濕式靜電除塵器 電除霧器 陽極管 濕電 濕電除塵器 陰極線 濕法脫硫除塵 濕式電除塵器 不銹鋼陽極管 半干法脫硫 玻璃鋼儲罐 玻璃鋼管道 脫硫塔噴淋層 側攪拌
→ 免費濕電咨詢服務:陶經理18332815001 張經理18633235200
→ 回首頁
|